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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每月个人账户进账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8-09

职工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因病治疗发生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因病治疗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等医药费支出。职工医疗保险每个月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一、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进入个人帐户

个人扣缴的,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全部进入个人帐户。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缴费基数低于全市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金纳,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367元)。

二、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的7.5%按比例部分划入至个人账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缴费月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本人年龄×单位缴费指数÷12(元/月)。

其中: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每年由眉山市人社局公布具体数,2019年为11元/周岁。

单位缴费指数=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基数(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缴费基数)÷全市上上年度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2019年度为4367元/月)。其中,无法核定缴费基数以及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单位缴费指数按1计算。

三、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情况: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划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