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统计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7403154。
一、概述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相关工作。各股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信息形成时及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三是依申请公开相关数据。2014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4年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发布信息较少、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相关统计数据。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洪雅县统计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