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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2-16

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雨联系,电话:028—37413778。

一、概述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通知》(洪府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备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开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工作动态、部门财务决算编制说明及收支决算总表等方面的信息共6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内,未收到公民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

2.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严重缺乏,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3.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