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决策部署,更好推动洪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洪雅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 “一地三区” 建设,近日,洪雅县印发《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生态办、县目标办和县统计局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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