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洪雅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真实反映洪雅乡村振兴发展成效,8月15日,县统计局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对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数据再次进行审核评估。一是再次搜集行业部门数据,完善监测平台数据,确保无缺项、漏项;二是与统计综合年报数据逐项对照核实,确保各项指标与常规统计数据匹配;三是对个别以前没有统计且无具体指标解释以及无法从单个部门获取的指标数据会同行业部门再次进行分析评估,明确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实际。
上一页:洪雅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洪雅县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元迪幼儿园”注销登记的批复
下一页: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洪雅县国有林场2019年度国有人工特种用途林更新性质采伐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