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5日至8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接到反馈意见后,中共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开展整改,针对巡察反馈1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7项。目前,已整改12个问题。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工作规则》、《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会议议事规则》《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规则》等制度4个,严格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次,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整理完善2016年以来党建资料,完善局机关支部工作手册,讲党课1次。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规范化管理,清缴公务接待超标费用520元,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1人。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落实省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1.按照《眉山市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业环保整治力度,加强与各乡镇、洪雅生态环境局,督促龙生曲药厂整治到位,确保达到环保要求。2.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全面完成整治任务。3.严格按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长效监管。
整改成果:10月30日,龙生曲药厂获得洪雅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10月31日,经信局组织“散乱污”成员单位对该企业进行验收。经各成员单位一致签字确认,同意通过验收。洪雅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二)落实县委机构改革工作有差距
整改措施:1.立即着手清理原科技局党建、纪检、文秘、财务等相关资料,登记造册,文书档案移交县档案馆,清理核查登记原科技局资产。2.清理原县经信局文书档案,整理移交县档案馆。
整改成果:由总经济师刘洪同志负责,对原科技局党建、纪检、文秘、财务等相关资料进行清理后移交档案局。
(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够。一是大额资金使用无集体研究意见。二是项目资金安排无集体研究的意见。
整改措施:1.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务必经集体研究后实施。2.补充完善相关资料。3.凡涉及县经信局的工业项目财政资金安排、中层干部任免、大额公办资金使用及大额办公用品采购、重要事项决策等必由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4.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5.严格执行规则制度。
整改成果: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局务会议事规则(暂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暂行)》。从11月起,经信局所有重大项目申报、项目经费拨付均按照党组会研究讨论结果进行实施。
二、党的建设方面
(四)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一是2019年未制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干部职工学习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多,中心组专题学习少。
整改措施:1.进一步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实行学习考勤考核,确保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2.制定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安排好近期(11月至12月)学习计划,并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列入学习内容。3.坚持不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4.加强学习常态化管理,专人负责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留档。
整改成果:一是10月29日,由局党组书记唐智主持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二是完善11月至12月学习计划。
(五)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完整。二是党课教育有差距。
整改措施:1.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保障等党建工作达到上级党组织规定要求。2.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两次。3.进一步完善党建资料。4.加强党建工作常态化管理,由专人负责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的党建资料、党费收缴的记录、收集和归档工作。
整改成果:一是补充完善2017年机关支部手册、党费收缴情况表。二是完善2019年党员台账记录。三是针对原科技局党课记录不完善问题,由党组书记唐智对原科技局副局长现经信局总经济师刘洪同志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县经信局党支部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支部工作,做好资料留档。
(六)超编使用临聘人员
整改措施:1.超编情况县经信局已向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报告审核同意,作为特殊情况在今后消化处理。2.严格执行洪委编办〔2018〕99号文件精神,严防编外控制数人员超编。
整改成果:2019年12月一名临聘人员已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进入体制,我局编外人员目前为4名,我局已无超编使用临聘人员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二是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警醒谈话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制,细化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股室,坚持“一岗双责”。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台帐制。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常态化,积极开展廉政建设专项整治。4.开展经常性警醒谈话,坚持一季度1次领导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廉政工作,股室负责人半年1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廉政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警醒谈话。5.加强廉政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廉政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廉政纪律意识。6.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整改成果:一是对未存档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二是局党组书记唐智对刘洪同志进行谈话,对刘洪同志2018年10月4日值班期间人机分离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
(八)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失。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开展正常组织生活。2.坚持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加强退休党员干部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增强退休党员法纪意识。3.切实引导离退党员干部努力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教、老有所乐,为洪雅“一地三区”建设贡献余热。
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增强了退休党员法纪意识。二是是积极开展“三会一课”,退休支部每次活动,把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作为活动的必要内容。
(九)落实工作责任制存在形式主义。一是未按规定落实非党干部的廉政责任。二是“两学一做”党员承诺走过场。
整改措施:1.进一步细化落实非党领导干部的廉政工作责任。2.进一步明确非党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职责。3.严格执行“两学一做”党员公开承诺,机关党员认真履行公开承诺。
整改成果:一是针对非党领导干部的廉政工作,由局长谢烨签订非党干部廉政责任书。二是对经本人签字的2016年“两学一做”党员承诺书进行归档。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十)公务接待超标准。未按同一批次只能接待一餐的规定安排接待。
整改措施:1.对接待2017年10月19日夹江县土瓦窑关停考察组工作餐超出部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责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回。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3.财务人员严格把好经费报销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杜绝违规报销。
整改成果:一是由工作人员对接待超出部分520元进行退回,存入经信局账户。二是把好经费报销关,严格财务审查,在今后的财务报销中,对材料不齐备、超标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十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1.财务人员严格把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关,对差旅费报销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规定、领导未审核签字的,一律不予报销。2.财务人员积极指导工作人员正确填报差旅费,防止出现不规范问题。3.书面说明2016年1月6日安排公车出差,报销差旅费时未扣减公杂费相关情况。4.由局领导对2018年2月报销1月份差旅费未签字部门进行补签。
整改成果:一是对2018年1月差旅费材料领导签字进行补签,完善报销程序。二是在今后的差旅报销中严格审查。
(十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伙食团支出报帐资料不完整。二是培训考察报帐资料不齐全。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规范伙食团开支帐务管理,开展清理规范,做到报帐规范要素齐全。2.严格审核,凡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3.严格执行培训费报销规定,严把报销审核关,凡培训费不符合规定、要素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4.补齐2018年8月23日报销6-7月伙食团开支、2016年12月7日支付培训费、2018年7月19日报销考察机票三次报账中缺失的食材购置清单、相关培训考察通知文件。
整改成果:一是由专人对6-7月伙食团食材购置清单进行查找。因去年财政人员在报销过程中在发票上进行注明,财政局对我局报账已进行认可。故去年报销6-7月伙食团相关费用时,未附食材购置清单。二是完善2016年12月7日培训和2018年7月19日赴青岛考察相关文件查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37408846;电子邮件:4416523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