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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4-08-01

四川嘉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规划位于洪雅县高庙镇鲜湾村,总规划面积约为7km2,规划区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区、天池国际文化旅游区、艺术体验创作区及自然养生康疗区,规划区定位为国际艺术文化交流区、国际文化旅游区及自然养生康疗地。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规划的实施将对洪雅县乃至眉山市旅游转型升级,打造休闲产业和旅游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规划环评工作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令要求,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川嘉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了该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将依据国家级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香花嶺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度假区资源及环境特征,对规划发展规模、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开展分析、预测及评估,提出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该度假区规划的了解程度?

2. 该度假区选址是否合理?
3.
该度假区的实施对区域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 该度假区的实施对您的生活、学习、工作等的影响?

5. 该度假区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6. 您对该度假区的实施的态度?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四川嘉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乐夹路42

3.联系人: 董庆节

4.电话:13056628999

5.邮箱:2788766257@qq.com

五、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

3.联系人:蔡先生

4.电话:028-85554742

5.邮箱:62445033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发布单位:四川嘉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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