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洪府发〔2017〕28号)、《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第三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办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调查情况,2018年洪雅县第三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拟获奖励的47户企业(见附件1)与24户个体工商户(见附件2)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县第三产业服务中心,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7天,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7日。
单位地址:洪雅县玉皇观巷8号县委党校内,联系电话:38876933。
洪雅县第三产业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