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
中共洪雅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我学我做”征文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开启,为筑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实现全面覆盖,中共洪雅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在全县开展 “群众路线·我学我做”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二、征文内容
1.以“群众路线·我学我做”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市、县党代会精神的收获、心得体会、短评述评。
2.反映基层“为民务实清廉”的鲜活经验、优秀人物、典型事迹。
三、征文要求
1.结合部门行业、乡镇实际,贴近群众生活,体现洪雅特色,主题鲜明,思想深刻,联系实际,突出创新,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可读性。
2.征文体裁不限,短评、述评、特写、纪实、日记、调研报告、散文、诗歌兼可,篇幅不超过3000字。
3.所投稿件须为原创稿件。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页面统一用A4格式,主标题字体统一采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统一用三号楷体,正文统一采用三号仿宋字。征文结尾署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邮编、联系地址和电话。
4.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全县各乡镇党委至少组织提交2篇,欢迎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稿。投稿邮箱为:1131565068@QQ.com ,并在邮件名称中注明“‘群众路线·我学我做’征文”字样。
四、征文评选
县委宣传部、县委群教办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优秀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为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为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为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所有获奖作品全部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在《今日洪雅》文学版刊登。
联系人:王友洪,电话:028—37408231。
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
中共洪雅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