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110接警员的公告
为进一强化社会管理,提升公安工作质效,根据县公安局新址“三台合一”接处警平台新建运行工作的需要,特公开招聘110接警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洪雅县公安局110接警员8名(现有在岗接警员根据个人自愿重新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
2、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普通话表达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洪雅地域情况;
3、会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在每分钟50个字以上,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能力;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录: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
6月
5日
至10日。
2、报名地点:洪雅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
报名电话:028-37405703、37403347。
联系人:杨莲琼 联系电话:13778880928
叶桂菊 联系电话:1354794879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JPEG格式,并规范填写《洪雅县公安局110接警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会同政工监督室、纪委、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现场测试
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统一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计算机操作测试、现场测试。其中,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0分、计算机操作30分、现场测试50分(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及相关基本工作能力)。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统一体检
组织测试入围者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1:1,从现场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聘人员,并在“洪雅公安综合信息网”和洪雅县公安局“政务微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岗。未入聘者列为预备人员,以备今后岗位缺位时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期满合格者与洪雅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县公安局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合同期限为4年,最长服务年限不超过10年。
五、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的洪雅县公安局110接警员,为劳动合同工。
1、基本工资:不低于每年洪雅县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为每月1140元);
2、绩效工资:每月500元,按月考核,每季度兑现一次;
3、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比例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县局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本公告由洪雅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洪雅县公安局
2014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