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十七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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