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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洪雅县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12-30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公布。各镇政府、县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洪雅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912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