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简化流程。认真梳理审批依据及审核要件,规范事项名称,理顺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所需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许可决定类事项审批工作(无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由7件精简为5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复类事项审批工作(无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由7件精简为5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类事项审批工作(无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由4件精简为3件。清理结果及时报县行政审批局审核汇总后,形成书面办事指南予以公开,确保阳光行政。
2.主动服务。在项目业主办理立项、规划手续阶段,提前介入为项目业主解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在人防手续办理过程中,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和法人(个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实行容缺后补,允许项目业主在缴款阶段补齐所有资料。
3.接受监督。每项事项办结后及时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收取的审批办件申请材料信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信息表单,接受社会监督。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办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权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职能全权委托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部门审批联络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把收文审核。收到部门代拟的规范性文件时,按照办文制度审核文件发文必要性和发文要件,审核征求意见是否充分并达成一致意见,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是否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涉及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是否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具备审查结论;是否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审核标准要求部门补充完整材料、修改完善内容后,按决策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后部门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送签发文。对送签文件内容修改情况进行审核,有重大修改的送县司法局复核。
2.坚持主动公布。对县领导签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办通知起草部门核稿后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均由县信息技术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属于公告、通告的,同时张贴公布。今年以来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严格文件备案。严格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5日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指导部门提供文件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起草说明、涉及的制定依据各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材料,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网站管理。一是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督促无力开办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关停政务新媒体25个,指导全县在办政务新媒体完善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做到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从宣传逐步转向服务。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对政务新媒体、每两周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三是牵头办理县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友来信回复123件,开展网上调查6次。依法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
2.强化信息公开。一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截至目前,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51条。二是指导各乡镇、县级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建立完善覆盖全县行政机关全范围、政府工作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三是依法依规做好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16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升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清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2.加强人防工程审批服务。组织学习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审批办件人员的政治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服务。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强监管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乡镇、县级部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