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情况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2019年9月,洪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启动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要求对10家事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现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事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洪雅县致远学校  | 
   125117240934180348  | 
   杨会平  | 
   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53号  | 
  
  
   洪雅县瓦屋山镇卫生院  | 
   12511724451682311N  | 
   刘平  | 
   洪雅县瓦屋山镇瓦屋大道  | 
  
  
   洪雅县中保镇农业服务中心  | 
   12511724779813004U  | 
   徐芳  | 
   洪雅县中保镇东环路2号  | 
  
  
   洪雅县文物保护中心(洪雅县博物馆)  | 
   125117247566164707  | 
   邓福勇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五段101号  | 
  
  
   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 
   125117244516809309  | 
   尹洪  | 
   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  | 
  
  
   洪雅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 
   12511724451682493T  | 
   杨军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111号  | 
  
  
   洪雅县中保镇中心小学校  | 
   1251172445168195XC  | 
   余庚仲  | 
   洪雅县中保镇中保街4号  | 
  
  
   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  | 
   12511724G5452835XN  | 
   李春伦  | 
   眉山市洪雅县下正街214号  | 
  
  
   洪雅县信息技术中心  | 
   12511724582157998E  | 
   王雅江  | 
   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299号  | 
  
  
   洪雅县槽渔滩镇敬老院  | 
   12511724582161890C  | 
   邹锦华  | 
   洪雅县槽渔滩镇青江村2组东竹路1号  | 
  
 
二、抽查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3.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抽查的10家事业单位中,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存在单位吊牌、公开栏等使用名称与登记不一致情况,洪雅县中保镇中心小学校、洪雅县文物保护中心、洪雅县瓦屋山镇卫生院、洪雅县致远学校存在有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而未及时申请变更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均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其余5家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一致、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正常、法人证章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