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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8-29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办将对10家事业单位法人(具体名单附后)2018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洪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被投诉、诉讼的;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违纪、违规的;

3.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

4.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5.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6.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28)37403807;

邮箱:419884710@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文化街85附6号(邮编620360)

附件:《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中共洪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1.洪雅县致远学校(法定代表人:杨会平)

2.洪雅县文物管理所(法定代表人:鲜继新)

3.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尹洪)

4.洪雅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军)

5.洪雅县信息技术中心(原:洪雅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法定代表人:王雅江)

6.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法定代表人:李春伦)

7.洪雅县瓦屋山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刘平)

8.洪雅县中保镇农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徐芳)

9.洪雅县中保镇中心小学校(法定代表人:余庚仲)

10.洪雅县槽渔滩镇敬老院(法定代表人:邹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