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正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确保全县学校复课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20-04-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0-00061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4-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洪雅县高中、初中、小学于4月陆续复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确保全县学校复课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一是制定周密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学校分段分批复课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详述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怎样做好食品安全,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点,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开展隐患自查。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中《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内容,从许可信息公示、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原料贮存、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等方面全面自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评查资料留档备查。

三是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学前评估: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洪雅县全县中小学开学复课评估验收安排表》配合县教体局分批次在开学前对全县中小学开展开学复课进行评估,着重看防疫准备和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食品采购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第二阶段开学后对全县复课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学校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操作间三防设施、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提高食品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和体育局已完成对3所高中,14所初中,23所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上期库存原料未及时清理,厨房环境卫生清除不彻底等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通过复查后验收合格。对3所高中和14所初中复课后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指导规范了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升级改造。下一步,将对复课后的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幼儿园和特殊学校食堂进行开学检查评估,确保全县学校食品安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