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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四种途径”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2020-06-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sfj/2020-00012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6-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化,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四种途径”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通过合同体检途径开展宣传。对全县56个在建项目工地2280余份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体检,利用体检时机进行宣传,有效提升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二是通过律师坐班途径开展宣传。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专职援助律师坐班,为来访(电)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280余人次,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三是通过讨薪行动途径开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拖欠农民工讨薪案件15件涉及金额90余万元,并结合办案实践开展宣传,让农民工明白如何通过法律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四是通过现场招聘途径开展宣传组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参加县农民工招聘工作现场会,散发宣传资料950余份,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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