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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司法所“三个坚持”推进乡村治理
2020-10-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sfj/2020-00129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10-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今年以来,洪雅县司法局高庙司法所结合全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三个坚持,推进了乡村治理全面开展。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司法所配合分管政法口工作领导,整合全镇各办、所力量,突出发挥司法所在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上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开展党委中心组、全体镇干部会前学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政策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培训讲法。邀请涉及行业管理、专业领域和农村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人才为全镇、村(社区)干部举行专题法治培训会,讲解《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解读》《土地管理法解读》《行政许可法案例》《行政许可法解读》等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实践用法。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把法治元素贯穿于乡村治理的点滴之中,大力宣传防疫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企业复工复产,在法治引领下全面完成村级建制调整,完善各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大力倡导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全镇组织镇干部会前学法8次,开展法治培训3场,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用法治解决乡村治理实际问题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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