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司法所“四项措施”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 | ||||||||||||||||||
2021-02-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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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洪雅县司法局东岳司法所主动作为,通过“四项措施”,全面深化《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细化宣传措施、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全镇干部群众对于《民法典》的学习理解深度,掀起全镇《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二是抓好关键人群。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把《民法典》列入全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列为组织集中学习培训议程。三是突出条文讲座。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它重点人员举办《民法典》讲座,东岳司法所所长王俊引领司法所全体同志对《民法典》条文进行系统全面解读。四是发放宣传挂历。开展《民法典》知识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在农贸市场发放宣传《民法典》挂历,干部下村挨家挨户发放宣传《民法典》挂历。 经过镇村、组干部的努力,总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覆盖全镇常住人口,推进了我镇《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镇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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