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49年12月17日,洪雅县宣布解放。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洪雅县政府诞生始末,更加珍惜现在美好生活,值此洪雅解放66周年之际,特整理出相关资料,以飨读者。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急速进军西南,洪雅县县长宋异邨携印潜逃,荐任秘书郑俊修为代理县长。为了维护社会秩序,1949年12月14日,在起义部队倡导下,由参议会和士、农、工、商界中的代表组成了“洪雅县人民临时自治委员会”,负责接管地方行政治安和警察中队,筹备军需物资,保护机关财产和文书档案,准备迎接解放军。原国民党24军137师副师长巫朝汉担任主任委员,原参议员傅叔良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县参议员、商会会长、军官、商人、工人、乡长及进步人士等13人组成。
1949年12月17日,刘元瑄、巫朝汉等带领的起义部队布防队伍与国民党军队胡宗南残部和王陵基保安部队在丹棱县之高桥、仁美狮子坎一带发生激战。当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五兵团16军48师追歼乐山逃敌后,从夹江神速赶到洪雅,从南门入城宣告洪雅县解放,司令部设在下正街幼儿园对面,政治部设在中正街原派出所。1950年1月7日,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和川西区党委批准正式成立“洪雅县人民政府”,任命郭鉴三为县长。1月9日,在驻县人民解放军48师司令部、政治部代表的协助下,代理县长郑俊修向县人民政府移交了印件、武器弹药、文书档案及科室人员,洪雅县人民政府正式接管了原国民党县政权,“洪雅县人民临时自治委员会”亦随之解散。
1955年9月8日,召开洪雅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洪雅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之后,县人民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至第六届。在“文化大革命”期中,县第七届人代会决定,1967年1月起停止工作;县第八届人代会决定,1968年7月1日成立“洪雅县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80年7月21日至25日,召开洪雅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洪雅县革命委员会”复名为“洪雅县人民政府”。
洪雅县人民政府(包括县人委、县革委)的主要领导人,1950年1月7日至1955年9月8日,由上级组织任命。1955年9月8日以后,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上级组织任命相结合,以选举为主。县党史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