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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司法救助对象 关爱困难群众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06-25

日前,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正祥带领检察干警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底某和卢某家中,进行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专项回访,深入了解司法救助多元化机制落实情况。

回访当事人底述明于2016年1月22日被周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撞伤,造成颅脑损伤四级伤残,双侧额部颅骨缺失属十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该院了解到事故肇事人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履行赔偿义务,随即启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机制,及时申请1.5万元救助金用于底述明就医。同时,该院积极与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联系,帮助办理残疾证明,成功申请低保,缓解其经济负担。而另一名被救助对象卢某,其父亲因故去世,母亲拒不承担抚养义务,祖父母年事已高,家中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条件艰苦。

洪雅县检察院驻余坪检察室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向控申部门移交线索。通过综合分析卢某家庭情况,该院采取了多形式救助方式。与教育部门联合,减免卢某教育费用,解决就学问题。向当地政府积极申报,将其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帮助新建住房,保障住房安全。目前正在办理其祖父母五保户手续,进一步缓解经济压力。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坚持对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定期回访,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档案,形成了司法救助回访常态化机制。在提供资金救助的同时,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强化与教育、卫生、民政、扶贫移民、妇联、团委等各个部门之间协作,多角度、多途径延伸救助效果,最大限度体现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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