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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司法局“三渠道”维护老年人权益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11-23

一是法治宣传渠道。引导老年人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15次,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10次,增强老年人主动维权意识。

二是法律援助渠道。健全网络实现县、乡(镇)、村(社)、组(街)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畅通无阻,开设降低门槛、优先指派、快速办理“绿色”服务通道,指定专业援助律师1名为老年人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三是司法调解渠道。组织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30名,针对性地开展涉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18次。截至目前,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老年人提供咨询、解答服务65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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