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宣传。成立宣传组,落实5名人员走访建筑企业、工地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会9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广泛宣传社保相关政策法规,讲解参加工伤保险方式、待遇申报要求等知识。
(2)强化管理。将参加工伤保险列为建筑工程项目审查内容,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提交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强化督查。建立建筑项目施工和参保信息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发放工伤保险缴费通知书11份,及时催收工伤保险费用。目前,全县共有63家建筑企业、7216名建筑工人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