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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中心:“四优先”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5-27

近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四优先”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优先接待。在受理大厅开设“军人军属优先”指引牌,由专职律师优先为军人军属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提供咨询,共解答35人次。

优先指派。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优先指派援助律师承办。

优先办案。援助律师受案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

优先督查。随时跟踪、了解援助律师办案动态,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和及时指导,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水平,确保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王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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