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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05-03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在洪雅县组织召开了《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会议由四川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王忠主持,会议邀请了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四川省自然资源研究院、中科院成都生物所研等有关专家和以及眉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洪雅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考察。

《规划》系统分析了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生态生活等方面,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支撑洪雅县生态文明建设,为洪雅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明了方向。经过专家组对《规划》认真评议、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编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对洪雅县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认为洪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洪雅县7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良好,生态环境指数位居全省前列,通过近几年的各种创建,2010年获得了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县”,2016年荣获“国家生态县”,并荣获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奖”, 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深刻领会,在四川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生态文明建设来引领洪雅的经济发展,引导全县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同时建议洪雅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特别是怎么带动边远乡镇在乡村振兴上发展,大气环境治理上,如何加强精细化管理等。

此次《规划》评审是洪雅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洪雅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功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洪雅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整改工作,凸显《规划》洪雅特色,以《规划》为纲领,进一步树牢生态意识,认真执行《规划》,以国家生态文明建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切实负责、真抓实干,像保护眼晴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守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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