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洪雅县依法治旅三创新 全力服务绿色发展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6-11-24

依法治旅是规范旅游市场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眉山市洪雅县围绕建设“一地三区”目标,着力打造“四心工程”,通过警务服务、旅游法庭、法律援助服务景区,群众、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景区形成良好法治氛围。2016年,洪雅成功创建为除成都市外全省唯一国家生态县,荣获全省唯一、全国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被誉为“绿海明珠”、“天府花园”。

创新组建旅游警察,依法维护旅游秩序

2016年6月29日,洪雅县旅游警察大队正式授牌成立,成为全省首个旅游警察队伍。旅游警察大队以维护景区治安和交通秩序调解涉旅纠纷,参与综合执法,开展旅游服务作为主要职责。旅游警务以“服务游客、服务景区、服务旅游、服务发展”为工作导向,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为目标,以保护游客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为重点,以当好打击犯罪的战斗员、治安防控的巡查员、旅游纠纷的调解员、服务旅游的引导员、帮扶游客的救助员“五员”为载体,主动担当、全警联动,全力打造洪雅旅游警务新名片。全年共接警143起,调解涉旅矛盾纠纷67起,现场处置游客投诉25件,协助开展旅游综合执法27次,协助查处破坏旅游秩序违法案件4起,查处涉旅治安案件9件,治安行政处罚12人,警情量下降35%。纠正乱停乱放6727台次,乱摆摊点2653起,清理乱支棚搭架500余起,开展抢险救援20次,救助游客103人次,服务游客10757人次,收到游客锦旗4面。

创新成立旅游法庭,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洪雅县人民法院依托柳江法庭设立旅游审判法庭,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受理游客在洪雅各景区旅游期间发生的餐饮住宿、财产损害、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诉讼纠纷要求速裁的案件,或者法院认为适宜通过速裁程序处理的案件。创新建立“四三二一”涉旅审判工作机制,即四快、三就、二定、一案一回访。“四快”是指对旅游案件快调(诉前调解)、快立、快审、快执;“三就”是指对旅游纠纷就地调处、就地立案、就地审理;“二定”是指定期与各景区管委召开涉旅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定期对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向旅游商家和游客进行法治宣传;“一案一回访”就是对旅游案件在调处后15日内由专人逐案回访。同时,旅游审判庭采取延伸服务,在瓦屋山、柳江、七里坪、槽渔滩景区管委会设立洪雅县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巡回办案点,做到立案、审理、调节、执行就地完成,第一时间快速有效解决游客在景区产生的矛盾纠纷,畅通各个景区内的诉讼渠道打造眉山旅游审判庭“洪雅范本”。全年共调处涉旅纠纷案件25件,得到游客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创新开展旅游法律援助,快速调处旅游纠纷

为有效开展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依托洪雅县党员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搭建景区司法服务站,融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为一体。整合景区所在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统一整编为法律服务小分队,利用旅游旺季双休日及节假日,为游客开通绿色旅游快速通道,及时高效解决涉旅纠纷。司法服务站以促进公平、维护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环节工作程序,采用“一站式”服务,同时实行“首问责任制”,切实提高景区法律服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年共参与调处纠纷20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李潍瑶)

上一页:县旅游局“三突出”提升旅游服务软实力

下一页:县旅游局全力提升旅游服务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