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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切实开展林业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6-10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办案活动,确保林业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县森林公安局从5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强化执法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局长挂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目标、强纪律、明要求、落责任。

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把执法管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执法民警,每一个执法环节,确保执法效果。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四级审核把关机制,充分利用好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办案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

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执法办案领导、执法办案部门和执法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应负的责任,将执法责任制贯穿到执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对执法工作发生的问题认真调查,分清责任,严肃处理,让每位民警受到教育,增强执法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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