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洪川镇安监所协同县安监局危化股、彩虹烟花公司,于5月31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点和加油加气站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20余家,发现存在:储存量过大,混装严重;灭火器配置不够;缺少警示标志;销售不合格产品等安全隐患。检查加油加气站7家,发现存在: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缺少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洪川安监所到期进行复查。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经营业主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强化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刘燕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