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排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源头检查,排查建筑工地、货运企业15处,登记建档工程车辆152台。(2)强管控。实行固定检查、流动巡查,设立固定、流动检查卡点6处,查处货运交通违法行为65起。(3)强教育。制作治超宣传展板12个,开展治超专题培训6次,约谈货运单位驾驶员126人。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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