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洪雅县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 ||||||||||||||||||
2015-11-1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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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洪雅县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0.43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6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5232万元。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25232万元,截止2014年底,县纪委(监察局)车辆保有量为5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5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三:眉山市洪雅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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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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