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 ||||||||||||||||||
2015-10-3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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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7.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人大常委会来洪调研、检查、视察工作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来洪考察学习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7万元,截止2014年底,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保有量为8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3.8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开展规划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眉山市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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