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的说明 | ||||||||||||||||||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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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工作交流学习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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