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 | ||||||||||||||||||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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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较少,故2017年降低了该项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洪雅县人民法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21.0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洪雅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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