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 ||||||||||||||||||
2019-08-0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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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18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3251万元,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4268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385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9300万元,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59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677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9160万元。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代拟稿)
洪雅县人民政府
附件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议案的说明 (2019年7月30日在洪雅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洪雅县财政局局长 廖建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38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55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2960万元,举借的政府债务一是用于公路、市政建设119998万元;二是保障性住房30256万元;三是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发展42139万元;四是土地储备等其它债务146145万元。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余额为5755万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余额为10348万元。 二、提请批准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5936万元(一般债务限额 16677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9160万元),同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4268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385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9300万元。 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38538万元,未超过省政府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我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我县政府性投资需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5936万元。县政府依据限额举借债务。 三、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我县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平稳建设,决不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专项债券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一)新增一般债务3385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1.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洪雅县止戈中心幼儿园建设1885万元。 2.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九胜大道东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立项批复中项目名称为洪雅县九胜大道(原S305线城区段)改造项目)15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务3930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1.洪雅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项目6000万元,用于瓦屋山片区,柳江镇,七里坪镇土地征收。 2.洪雅县林业局的四川省洪雅县生态振兴示范项目—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15700万元。 3.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四川省改革开放40年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洪雅县增量配电产业园区发展建设12600万元。 4.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园城市建设项目5000万元。 四、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25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400万元,专项债券6900万元,县财政全部用于归还2019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五、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提供了坚实基础。我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严格规范举债。县级政府在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并将举借债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一是通过提高可偿债财力,发展经济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快盘活土地资源,在确保刚性支出外,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通过预算安排、债券置换等方式落实政府债务偿债资金,逐步化解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二是通过国有公司重组,明晰政企支出责任划分,将偿债责任主体变更为市场化主体。走市场化道路,依靠企业自身收益来偿还债务。 (三)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锁定债务数据,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新增债务,根据我县财承和政府投资能力,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后按轻重缓急有序推度进项目建设,制定债务风险化解目标,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实现多层次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债务限额和政府举债情况;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政府债务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用,建立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的机制。 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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