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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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党政、党建综合事务。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文来电登记办理、印章管理和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整理、报送各方面信息;负责各种会议、活动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涉密人员、文件、设备管理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安全;负责年鉴编纂工作;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等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任免、监督、培训及人事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人员出入编及实名制信息更新等机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和有关党的统一战线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督促村(社区)、“两新”党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进行指导;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做好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党内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及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统计等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经济发展、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划建设、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和掌握全乡镇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招商引资及项目的跟踪、统计、上报;负责政策咨询,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科技创新、信息收集、技术人才引进、市场推广等工作;负责规模以下企业服务工作,抓好地方特色产业;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统计数据并分析、上报;调查研究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财政、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服务和旅游、林业、水利、移民等经济管理工作;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相关工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融合;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止乱占滥用耕地;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3.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建立完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权限开展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食品安全等县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查核拆除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镇容镇貌管理、集镇秩序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加大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等工作。 4.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和教育、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信访、人民法庭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等工作。分析研判反颠覆、反渗透、反暴恐、反分裂形势,统筹部署开展反邪教重大斗争活动,推动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处理来信、来电、来访、网上留言等信访事项,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及网民反映问题的调查回复,统筹处置群众非接待场所上访、集访、越级访、闹访、缠访、重访等重要信访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落实上级提出关于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定期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群防群治等工作,整合推进辖区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应用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场所人群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负责扫黄打非、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指导辖区内村便民服务点建设等工作;负责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人民防空预案,协助组织实施战时或发生灾害时人员疏散,开展防空宣传,组织开展权限内各项防空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编制辖区内综合应急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6.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等工作。宣传贯彻脱贫攻坚、乡村旅游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旅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的相关工作,督促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镇、村(社区)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7.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止乱占滥用耕地;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社区)的项目建设;负责建筑工地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农村(社区)住房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道小修和村(社区)道路建设,乡道和村(社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道、村(社区)道路、桥梁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宣传教育;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及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等;负责协调交通、电力、邮政、通信、房地产等基础建设工作,以及园林绿化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1.坚持发展为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完成柳街村一、二、三组土地征(占)地项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曲沿”,基本完成石庙、黄村、新庙3个村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2.坚持民生为本,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落实补短资金,完成四川省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检查考核迎检工作。发展“一树椒”产业,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曲沿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秸秆禁烧成效显著。 3.坚持人民至上,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完成祝山村石笔小区农村聚集点文化院坝、祝河坎村文化院坝提升建设,完成文塘社区、广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依云观邸、西城水郡、墙沟街“左邻右舍”党群活动中心升级改造,完成时代帝景、祝山村、文塘社区、黄村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组建书画、篮球、舞蹈等业缘趣缘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落实社会救助民生兜底,发放补贴、落实扶持政策,完成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创建。 二、机构设置洪川镇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 1. 洪川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2. 洪川镇农业服务中心 3. 洪川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4. 洪川镇便民服务中心 5. 洪川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纳入洪川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430.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5637.96万元,下降40.0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数量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43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0.1万元,占4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0.72万元,占5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4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15万元,占32.86%;项目支出5660.67万元,占6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30.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5637.96万元,下降40.0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数量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91万元,增长11.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1.31万元,占56.43%;国防(类)支出3万元,占0.09%;公共安全(类)支出26.59万元,占0.77%;科学技术(类)支出0.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13万元,占5.85%;卫生健康(类)支出136.11万元,占3.96%;节能环保(类)支出45.8万元,占1.33%;城乡社区(类)支出162.96万元,占4.73%;农林水(类)支出719.61万元,占20.92%;交通运输(类)支出12.55万元,占0.36%;住房保障(类)支出160.27万元,占4.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46万元,占0.8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4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国防(类)其他国防(款)其他国防(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2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0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4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支出决算为1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0.7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洪川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06万元,比2020年增加20.35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有所增加。 2021年,洪川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川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小区党组织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洪川镇小区党组织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4万元,执行数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小区党组织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创新了基层治理新模式,推动了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洪川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人大会议等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外交(类):无。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共安全类基本支出。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及基层司法业务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科学技术(类):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类):无。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规划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无。 22.商业服务业(类):无。 23.金融(类):无。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无。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洪川镇党委、政府设6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财政所。 1.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编制、人事、群团、文秘、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目标绩效管理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包括农业服务中心、统计站,畜牧站、承担经济、农业发展相应产业发展职责。其中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林业、水利、畜牧、交通、移民、统计等职责,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管理好国有资产及指导乡村财务管理等职责。其中农村资产管理中心承担农村土地、房产、果林等资产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业办公室:包括民政办、镇残联、计生办、劳动保障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扶贫。其中劳动保障所,承担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群众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职责。 4.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包括综治办、司法所、大调办、安全监管办,承担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大调解、安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职责。其中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职责。 5.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包括国土规划所、环综办。承担村镇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土资源、新农村建设等职责,并负责镇规划执行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财政所:承担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指导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截止2021年末,我镇在职人员80人,其中公务员47人(含行政工勤1人)、全额事业人员33人(含事业工勤4人),编外控制人员8人。另外城镇网格员117人、农村网格8人,残联专干1人,遗嘱6人。单位编制车辆数1辆。辖区有8个村、7个社区,村干部48人,社干部35人、村社小组长总计14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洪川镇人民政府财政收入8430.8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0.72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洪川镇人民政府财政支出84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15万元,项目支出5660.6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度总体目标: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确保基本运行;保障项目有序推进,提高洪川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风貌,创造良好环境,实现社会和谐。 本单位年初加强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管理,按照现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对各项支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 (二)结果应用情况。 总体评价结果良好,机关内部各办公室分工负责,村、社区各司其职,共同完成预算,特别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优良,群众满意。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自评质量 本单位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财经审计等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开展自评工作,保证自评质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洪川镇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决算,严格按预算法规定办理财务事项,按事业发展的均衡坚持拨款、按项目进度坚持拨款,全年总体预算执行平稳。 (二)存在问题。 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操作不规范,特别是对电子产品,如电脑、打印机等的报废处置不够规范。 2.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形成定期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管理的习惯,绩效目标监管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2.加强对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认真落实相关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特别要加强历年往来款项清查。 3.切合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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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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