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2-09-16 作者: 点击数: |
||||||||||||||||||||||||||||||||||||||||||||||||||||||||||||||||||||||||||||||||||||||||||||||||||||||||||||||||||||||||||||||||||
|
||||||||||||||||||||||||||||||||||||||||||||||||||||||||||||||||||||||||||||||||||||||||||||||||||||||||||||||||||||||||||||||||||
2021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 2.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喜迎“一百年”,党的建设毫不松懈 一是圆满完成镇、村换届选举和县、乡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推选工作。二是高标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柳江镇青年干部学习班,开展宣传48次,讲党课30次,为群众解决揪心事和烦心事36起,将学习成果转为实践行动,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将全镇248个小网格划分为农业区、林区、小区、景区、街区5种类型,镇村干部直接联系小网格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四是坚持党管武装工作机制,完成标准化基层人武部建设。五是在全县率先开展柳江学区制改革和综合执法一分局工作,激活柳江教育资源,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已成效初显并多次接受省市县调研检查。 一是咬定目标跑搬迁。明月川、市民农庄、党校建设和雅韵花溪等项目完成32户搬迁;启动花溪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签订协议810户。二是精准发力搞建设。花溪社区滚水坝道路及堡坎整治项目完工验收;兴胜村肉牛繁育养殖基地项目竣工验收并签订合作协议,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达14.5万元;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完成雅女艺术村一期、二期建设并投入运营;生态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竣工投用。三是提前谋划绘蓝图。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县政府批复同意,完成省级百强中心镇培育提升专项规划、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红星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两河村、兴胜村地形图测绘。四是真抓实干快协调。全力做好瓦屋山快速通道、西环线、雅韵花溪、明月川、柳江雅韵等项目的群众和社会协调工作。 一是严防死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成功应对赵河村13组铁匠湾高位远程崩滑,组织“天灾无情,人间有爱”捐赠活动,共募集善款18.7万元。二是加强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成“镇—村—网格”三级物资储备网络,打造柳江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示范库。3月30日,省委书记彭清华莅临柳江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柳江镇森防工作高度肯定。三是狠下功夫,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党员、群众、小网格员参与村庄治理行动,完成厕所革命散建任务127户,有效提升环卫工作质效。五是务实高效,保持安全维稳好局面。2021年柳江平安稳定,完成了零进京、零到省的目标,全镇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一是落实农村低保358户572人,城市低保16户19人,特困供养人员103人,全年临时救助29户。二是完成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亲民化改造,着力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完成柳江镇滨河道路(中心小学段)路面改造工程,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问题。四是完成村集体经济股权量化到人,实现持有集体资产份额100%覆盖。五是新安装路灯2100盏,惠及7村1社区群众。 2021年5月,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国家卫生镇;11月,花溪社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6月,被眉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党管武装先进集体;9月,红星村被评为天府旅游名村。 二、机构设置柳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4070.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61.84万元,下降41.28%。主要变动原因是雅女荷园、2019年度宽庭集团圣地莲花等项目的完成,合乡并镇后柳江控规编制。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07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5.16万元,占72.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5.73万元,占27.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70.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1.84万元,下降4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部分拆迁项目支出和滚水坝维修整治、环境综合治理、行政区划调整经费等。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4.94万元(基本工资335.07万元、津贴补贴132.85万元、奖金392.52万元、绩效工资56.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5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35万元(办公费344.64万元、水费1.99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12.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32.77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4.2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107.84万元、委托业务费31.85万元、工会经费11.19万元、福利费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88万元(抚恤金12.56万元、生活补助537.12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64万元,下降4%,较2020年基本持平。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45.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38.4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6.9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1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94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8.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87.0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5.64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4.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8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53.7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5.07万元、津贴补贴132.85万元、奖金392.52万元、绩效工资56.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5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22万元、抚恤金12.56万元、生活补助362.42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37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09万元、水费1.99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112.56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1.19万元、福利费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1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公务接待在八项规定后逐年减少。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71万元,办公费132.09万元、水费1.99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112.56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1.19万元、福利费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13万元。比2020年增加38.12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2021年,柳江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37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照明采购、办公设备采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特种技术用车运行维护。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柳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财政补助村4万/年,社区1万/年、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人大会议等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外交(类):无。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共安全类基本支出。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及基层司法业务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科学技术(类):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类):无。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规划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无。 22.商业服务业(类):无。 23.金融(类):无。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无。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柳江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现有在职行政编职工37人,其中在编在岗27人,在编不在岗12人,在岗不在编3人。在职事业编职工38人,其中在编在岗27人,在编不在岗3人,在岗不在编8人。在职机关工勤在编在岗3人。 2021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执行总额为4070.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25.7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支出预算407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1.16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3万元,科学技术文化支出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6.57万元,农林水支出749.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9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7.28万元。 2021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4070.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25.7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支出预算执行407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1.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3万元,科学技术文化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6.57万元,农林水支出749.1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7.28万元。2020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6932.73万元,2021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861.84万元,减少了41.28%。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项目减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加快旅游项目发展等相关工作。2021年度总体目标: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行政人员交通补贴、五险一金,遗属补助和编内临聘人员工资,为柳江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河道保护等提供经费保障,保障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项目有序推进,实现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旅游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柳江镇赵河村13组铁匠湾山体崩塌应急处置相关费用保障了群众利益,减少信访问题,解决了灾害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了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柳江镇政府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管理好财政资金;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绩效评价,接受上级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柳江镇人民政府年度总体目标: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行政人员交通补贴、五险一金,遗属补助和编内临聘人员工资,为柳江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河道保护等提供经费保障,保障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项目有序推进,实现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2021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 2021年我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管理好财政资金,对于项目资金严格把控,推动项目有序进行,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绩效评价。 我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编制和决算执行情况相符。 一是政府资产管理还有待加强,资产监管工作还需加强。 二是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还待提升。 一是定期盘点,盘盈盘亏资产做记录,清理处于报废状态的资产,做好核销工作。 二是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操作能力。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1、洪雅县柳江镇于2021年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该工作覆盖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2、资金依据:该项目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03.5万元,由洪雅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用于保证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进行。 3、项目实施情况:柳江镇投入103.5万元整用于保证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进行,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项目绩效目标:柳江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道路畅通安全规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项目主要内容。 对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进行安全隐患整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柳江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道路畅通安全规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采用查看纸质材料与实地验收相结合组织绩效自评。 申请资金103.5万元,批复103.5万元。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在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经费项目中调剂解决。 2.资金到位。 资金到位103.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保证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进行。 资金兑现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手续齐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设定该项目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03.5万元,由洪雅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用于保证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进行。 项目由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跟进。 该项目由县财政局监管,纪委全程做好监督工作。 柳江镇12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已完全完成整治。 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产生了正向社会效益,让环境整治工作稳定进行下去。 项目为一次性项目,项目简单,绩效目标明确。 无。 我镇在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上还需继续坚持,保持柳江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2022年继续规划资金使用,力求更高效的维护柳江镇环境安全。
|
||||||||||||||||||||||||||||||||||||||||||||||||||||||||||||||||||||||||||||||||||||||||||||||||||||||||||||||||||||||||||||||||||
附件【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