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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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柳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包括: 1. 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2.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 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纳入柳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在职行政编职工41人,比上年增加1人为县内调入人员。在职事业编职工39人,比上年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辞职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支总计3635.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5.07万元,下降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柳江镇花溪河孔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片区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63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4.62万元,占80.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2万元,占19.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63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5.86万元,占57.92%;项目支出1529.96万元,占42.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5.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5.07万元,下降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柳江镇花溪河孔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片区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大量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1.37万元(基本工资373.96万元、津贴补贴158.67万元、奖金385.97万元、绩效工资9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3.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住房公积金118.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0.49万元(办公费248.48万元、水费2.35万元、电费11.60万元、邮电费6.50万元、差旅费101.77万元、维修(护)费41.80万元、租赁费19.87万元、会议费6.20万元、培训费2.14万元、委托业务费398.57万元、工会经费10.52万元、福利费9.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77万元(抚恤金19.68万元、生活补助491.27万元、救济费26.70万元、医疗费补助0.12万元),资本性支出135.0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4万元,下降0.36%,较2022年基本持平。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6.35万元,占46.59%;公共安全(类)支出9.17万元,占0.31%;科学技术(类)支出0.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5万元,占5.19%;卫生健康(类)支出68.81万元,占2.34%;城乡社区(类)支出12.25万元,占0.42%;农林水(类)支出1188.30万元,占40.49%;交通运输(类)支出3.00万元,占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118.61万元,占4.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8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3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0.1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8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4.2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57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0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75.2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94.07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19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5.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27.23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0.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8.61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3.96万元、津贴补贴158.67万元、奖金385.97万元、绩效工资9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住房公积金118.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5万元、抚恤金19.68万元、生活补助420.91万元。 公用经费36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17万元、水费2.35万元、电费11.60万元、邮电费6.50万元、差旅费101.77万元、培训费2.14万元、工会经费10.52万元、福利费9.72万元、其他交通费27.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3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无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接待。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91万元,比2021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22年,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特种技术用车运行维护。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柳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特种技术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经费、搬迁马洪春等4户房屋及李树荣坟墓搬迁补偿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管理好财政资金,对于项目资金严格把控,推动项目有序进行,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绩效评价;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设立规范,绩效目标依据实际情况设立较为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完成绩效评价目标。资金使用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执行,使用合法合规。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柳江镇形象,提升了群主满意度,带动了全域长期良性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人大会议等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共安全类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行政运行及基层司法业务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科学技术(类):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规划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自然资源事务相关事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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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x】 附件【柳江镇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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