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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洪雅县三宝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19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2-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关于四川省洪雅县三宝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三宝镇政府的基本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5、提供服务。经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品、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完成各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和农业种养循环沼液管网建设项目。二是坚持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重点,切实抓好“一村一品”产业布局,按照区域化、规模化发展方向,优化金沙、联和、川江、川溪绿色有机果蔬产业带,熊园、川溪优质水果和“熊鸡公”养殖区,李槽、保坪藤椒茶叶基地。三是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积极向上争取惠民政策和项目资金,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加强水、电、气、路、污水管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配合县上有关部门按照售电侧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做好金沙村征地和拆迁工作。五是继续抓好环境保护、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河长制、畜禽污染养殖、扫黑除恶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三宝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洪雅县三宝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三宝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三宝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89.17万元。

2019年三宝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89.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9.174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78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57万元,项目支出211.61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支预算总额1004.14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额789.17万元,减少214.97万元,下降21.41%,原因主要是去年两个专项项目已完结,减少项目收支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577.57万元,其中用于人员支出318.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03.74万元,津贴补贴65.05万元,绩效工资22.65万元,养老保险39.1万元,医疗保险15.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28万元,住房公积金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38万元(包括办公费18.55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5.9万元,差旅费32.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费3.83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58万元(包括生活补助95.74万元,对高校生毕业生到基层的任职补助7.6万元)。

项目支出211.61万元(科普经费0.4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5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政府办公用房租金10万元,党建经费8万元,第三方调解经费1万元,乡镇综治费1.63万元,平安巡逻队经费0.8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0.9万元,优待金20.96万元,乡镇敬老院11.9万元,村办公费20万元,五保31.04万元,雪亮工程3.36万元,三支一扶上级补助7.6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8万元,村道维护费6.5万元,村干部绩效报酬21万元,社区干部绩效报酬3.5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误工补贴4.2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考核经费1.26万元,乡镇交管办经费4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0万元,信访事务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一)一般公共服务484.94万元,工资福利工资286.81万元(基本工资103.74万元,津贴补贴65.0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9.1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0.72万元,绩效工资22.65万元,住房公积金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73万元(办公费12万元,电费五万元,邮电费5.88万元,差旅费32.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工会经费3.83万元,福利费3.6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4万元(独子费0.03万元,遗属补助3.69万元,村干部报酬91.6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6.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4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购买办公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三宝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484.94万元,较2018年增加131.52万元,同比增长34.3%。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共运行经费增加;村级办公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三宝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三宝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预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三宝镇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0辆,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所在此项费用预算为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宝镇人民政府进行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是加强各行各业生产发展,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及管理地方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做好三宝镇的安全、信访、稳定、司法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护社会稳定。基本支出577.57万元,用于保障三宝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11.61万元,用于保障三宝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宝镇人民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8万元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认真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强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的绩效目标。预计资金投入28万元,我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压缩成本,低于采购价5万元,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通过实施该项目,我辖区中度、重度污染天数小于11天,营造清洁、整齐的城乡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群众满意度达96%。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三宝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固定资产总额为421.8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0.44万元,通用设备41.62万元(主要为一辆特种技术用车、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施设备),专用设备2.17万元,办公家具17.5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洪雅县三宝镇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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