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2021年,将军镇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区”战略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八大战役”决策部署,以主动作为创一流、攻坚克难抓落实的精神,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聚焦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入驻前的征地搬迁抓好在建项目的协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聚焦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3、聚焦乡村发展,强力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底子,增强乡村振兴吸引力。
4、聚焦民生实事,在民生福祉上再提升。着力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局面。
5、聚焦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抓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工作。
6、聚焦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加强干部岗位职责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股室8个,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759.42万元。
2021年将军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59.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9.42万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75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53万元,项目支出370.89万元(其中:基金支出35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将军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总额为1873.2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13.81万元。减少原因是原将军乡政府与原三宝镇政府已合并完成,减少行政区划调整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1388.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8.47万元,津贴补贴120.15万元,绩效工资77.67万元,养老保险87.04万元,医疗保险41.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62.16万元,住房公积金110.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包括办公费14.99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9.5万元,差旅费83.7万元,维护费2.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2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费8.73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6万元, 村、社区工作经费74万元,网格工作经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44万元,包括遗属补助5.78万元,村社区干部报酬218.2万元,网格员管理工资50.41万元,独子奖励金0.05万元。
项目支出370.89万元,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55万元,村道维护费项目14.28万元,镇大调解项目3.64万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项目4.2万元,科普经费项目0.6万元,镇综治费项目3.64万元,乡镇敬老院项目11.9万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13万元,党建经费项目1.2万元,城乡规划监督项目3万元,妇联经费项目2万元,法律顾问经费和第三方调解经费项目1.5万元,雪亮工程项目7.6万元,信访经费项目30万元,村、社区干部绩效报酬项目18万元,乡镇特种技术用车经费项目6万元,2019-2020年乡镇敬老院考核经费项目1.8万元,村级建制调整离职村社干部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47.32元,洪雅县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8.99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创国卫经费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36万元。
基金支出:三宝镇保坪村郭沟滑坡隐患整治工程3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本年度支出1235.96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1133.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4.99万元(基本工资238.47万元,津贴补贴120.15万元,绩效工资77.6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62.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办公费14.99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9.5万元,差旅费83.7万元,维护费2.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2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费8.73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6万元, 村、社区工作经费74万元,网格工作经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44万元(遗属补助5.78万元,村社区干部报酬218.2万元,网格员管理工资50.41万元,独子奖励金0.05万元)。
项目支出102.53万元,包括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经费4.2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信访经费30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村级建制调整离职村社干部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47.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本年度支出113.16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本年度支出66.4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本年度支出110.64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公共安全支出。本年度支出8.77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培训宣传工作,本年度支出0.6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辖区内环境卫生支出。本年度支出71.6万元
8、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辖区内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本年度支出84万元。
9、灾害防治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内安全隐患整治支出。本年度支出18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本年度支出14.28万元。
11、国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防建设教育支出,本年度为1万元。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万元,用于三宝镇保坪村郭沟滑坡隐患整治工程。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采购计算机、碎纸机等设备,预算来源:办公费1万元;全镇辖区内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预算来源:城乡社区年初预算71.6万元。两项均纳入政府采购项目。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294万元,包括办公费14.99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9.5万元,差旅费83.7万元,维护费2.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2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费8.73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6万元, 村、社区工作经费74万元,网格工作经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1万元,同比减少6.08%。原因是原洪雅县将军乡和原洪雅县三宝镇合并为洪雅县将军镇已完成,减少行政区划调整经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将军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将军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计公务接待15批次,150人数,较2020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增多,预作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将军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所在此项费用预算为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将军镇人民政府进行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项目发展、乡村发展、高质量发展、民生实事。做好将军镇的安全、信访、稳定、司法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护社会稳定。基本支出1388.53万元,用于保障将军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70.89万元,用于保障将军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将军镇人民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55万元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认真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强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的绩效目标。预计资金投入55万元,我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压缩成本,低于采购价3万元,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通过实施该项目,我辖区中度、重度污染天数小于10天,营造清洁、整齐的城乡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群众满意度超过95%。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317.5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物201.2万元,通用设备74.740万元(有2辆车价值9.46万元,2020年已核销),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61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