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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sx/2023-00023  发布机构  洪雅县中山镇  公开日期  2023-02-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

(二)制定本镇政府的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四)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

(五)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救助、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村镇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供销合作等工作。

(七)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九)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集合中山实际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让精神见行见效。持续高标准打造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小网格微阵地建设,有效开展“党建4+“党员院坝”和党组织书记向群众述职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二是坚定不移推项目。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深挖项目资源压实工作责任谋划来年项目落地工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4500万元,规划建设中山场镇→原西庙山→原谢岩村→汉王场镇产业环线对接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对标小流域治理、水源地保护等项目投向,包装编制两个3000万以上项目入库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接通断头路、硬化碎石路、改善原有老旧道路,完善产业交通网络。

三是矢志不渝抓产业。聚焦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茶园统防统治,积极扶持龙头茶企,打响中山茶叶品牌争取产业强镇项目资金1000万元,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助力茶产业提质增效全面建成“茶文化展示、茶产品销售、茶产品制作”体验等为一体的乡村振兴中心。

四是毫不动摇保民生。实施农村路灯照明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建设汉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申报邹岗村、桂花社区公益性公墓;整治镇域范围内排灌沟渠;实施李山村、王沟村水井,邹岗村倒虹管等防汛抗旱基础建设;实施产业强镇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是恪守初心护生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厕污共治”;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和十年禁捕工作,加强饮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常年达标;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全镇人民环保意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不落地”,加大洪中路、博汉路、罗汉路整治,打造点、线、片景观带,实现常年见绿、四季见花

六是守正创新守底线。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坚持生命至上,提高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巩固“双零”成果持续转作风,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做好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大力开展平安中山建设,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创新乡村智慧治理,全力推进小微天网建设,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红袖标”巡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51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主要包括: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879.73万元。

2023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879.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5.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3.92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8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98万元,项目支出436.75万元。

3.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中山镇人民政府收预算总额18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预算总额1442.98万元,项目支出收预算总额436.75万元。2023年较2022年基本支出收预算总额增加223.57万元,原因主要是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增加了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奖2023年较2022年项目支出收预算总额增加15.80万元,原因是上年预算项目未实施,结转到今年实施。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2023年中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1442.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268.7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77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74.27万元(其中:办公费45.20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60.4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32万元、会议费4万元、福利费6.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4万元)。

项目支出436.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3.9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1.73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中山镇商会3万元、科普经费0.6万元、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4.97万元、乡镇敬老院运行经费202334.12万元、 临时救济1.63万元、 敬老院考核3万元、 安全隐患整治20223.20万元、村道维护费2.25万元、王沟村12组杨登祥房外道路悬空应急抢险项目17.26万元、雪亮工程6.88万元、 洪雅县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5.34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8万元、 信访经费202211.62万元、乡镇综治费2.66万元、乡镇大调解2.66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0220.12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4.5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3万元、村道维护费16.04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助理经费等)56.09万元、中山镇基层社会治理经费202234.72万元、 村(社区)警务助理经费4.20万元、 村社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44万元、2023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财政补助村4/,社区1/年)30.68万元、2022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财政补助村4/年,社区1/年)36.08万元、 城乡规划监督及双创工作经费2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1.50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13万元、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结余指标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765.84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3.90万元;行政运行435.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3万元;事业运行307.5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支出0.73万元。主要包括:事业运行0.7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支出0.6万元主要包括:科普活动0.6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129.6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99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8.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9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38.88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2.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9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71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51万元。

    农林水支出,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825.99万元。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事业32.84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32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0.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2.0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5.0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12.6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3.5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72.36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72.3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公路和运输安全13万元。

    (十)其他支出,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2.71万元

    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村道维护费2.25万元、王沟村12组杨登祥房外道路悬空应急抢险项目17.2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用于安全隐患整治3.2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结转结余项目1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和电脑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3. 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27万元,比2022年增加7.62万元,增加4.58%其中办公费45.20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60.4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32万元、福利费6.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计入公用经费。上年该费用是结转的人员经费。

  4.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预计公务接待2批次、15人,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预算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省、市县要求,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开支,安排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5.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包括

    一)保障全镇在职员工63人(编外控制4人、残联工作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1人、遗属5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需求;

    二)保障全乡52社区65个居民小组约130名干部的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行需求;

    三)解决保障全乡52社区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等支出。

    2023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对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部门项目当年拨款436.75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保障全镇的正常运行经费等,进行成本控制,将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使村社工作效率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6.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房屋及构筑物原值108.04万元,累计折旧41.74万元,净值66.3万元;专用设备原值2.43万元,累计折旧0.32万元,净值2.11万元;通用设备原值59.24万元,累计折旧31.36万元,净值27.98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原值12.11万元,累计折旧6.84万元,净值5.27万元

  7.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 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3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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