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3-05 作者:尹漪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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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统计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和教育、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等;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深化基层治理,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强干部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培训;二是健全小网格治理机制,政府管理向网格治理转变,划小网格作战单元,实现“扁平化”管理;三是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加强环境整治工作。 2.坚持项目为王,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始终坚持项目为王,找准项目谋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加强调度,攻坚克难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问题。持续推进智慧水厂项目二期建设,全力保障高峰期居民用水;强力推进蜀山古村项目,确保8月前完成周转房建设;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完成相大坪安置房建设;提升改造瓦屋山镇库区基础设施,改善林区生产道路现状;加快推进瓦屋山快速通道自新出口至场镇出口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速王坪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游步道,丰富游客旅游需求;重建青龙村村公所,完善基层治理阵地建设;配合做好S104省道建设等项目推进工作。 3.抓好民生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脱贫户教育、医疗等兜底政策,通过实施产业带动、技术培训、推荐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脱贫群众“造血”功能,防止发生“返贫”现象。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常态化做好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辖区安宁、群众安全。 4.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一是扎紧扎牢疫情输入防线;二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对日常危化品、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继续落实好重点风险点监管,按上级要求完成好监管任务,确保全镇安全形势向好。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单位)股室9个,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瓦屋山镇农业服务中心、瓦屋山镇便民服务中心、瓦屋山镇船舶管理站、瓦屋山镇移民办公室、瓦屋山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571.78万元。 2024年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571.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68.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91.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7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57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71万元,项目支出466.33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预算总收入3062.88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额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额减少了491.1万元,减少了1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072.91万元(基本工资301.77万元,津贴补贴149.86万元,奖金238.99万元,绩效工资96.6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28.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3.31万元,住房公积金10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8万元(办公费44.33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4.61万元,福利费8.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579.68万元(村干部报酬356.89,其他生活补助154.15万元,遗属生活补助2.5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13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8.07万元(2024镇敬老院17.32万元,2024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45.91万元,安全隐患治13万元,城乡规划监督3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90万元,村道维护费41.14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经3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巡田工作经费等)68.74万元,基层武装经费8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8万元,科普经费0.3万元,水上安全经费1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瓦屋山水电站非农业人口生活补助8.56万元,瓦屋山水电站用电补贴62.18万元,乡镇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82.5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1.34万元,雪亮工程13.08万元,移民后扶经费30万元,镇大调解1.69万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55万元,临时救助1万元,大延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程19万,S308线瓦屋山镇后坝段拆除附属及树木补偿经费13万元,快速通道(s308线)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30万元,金花桥区域拆迁安置过渡期生活费126万元离职村(社区)干部固定生活补助43.7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共计1080.16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2.55万元,行政运行521.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4万元,事业运行532.21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 (二)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0.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支出150.03万元。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48.19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91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用于农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973.67万元。 (七)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05.74万元。 政府性资金预算基金支出291.7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监督:3万元,移民后扶经费30万元,大延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程:19万元,瓦屋山水电站非农业人口生活补助:8.56万元,瓦屋山水电站用电补贴62.18万元,快速通道(s308线)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30万元,金花桥区域拆迁安置过渡期生活费:126万元,S308线瓦屋山镇后坝段拆除附属及树木补偿经费:1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垃圾清运。政府采购服务9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2.98万元,同比增加18.57万元,上浮7.60%,其中办公费44.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4.61万元,福利费8.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未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60人,比2023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加150%。增加原因: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0费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度总体目标:保障全镇在职职工正常工作,保障各村、社区正常公务运行,完成2024年全镇党建、养老服务体系、安全隐患整治、信访维稳等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进行。 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资金90万元,全年辖区内做到地面清洁、基本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了辖区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692300元,其中房屋占用3916平方米,价值3719800元;土地占用4611平方米,价值245100元;台式机27台,价值177700元;打印机12台,价值19500元,复印机13台,价值346300元;渡轮一条,价值16000元;摩托车1辆,价值24000元;电视设备2台,价值10900元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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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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