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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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19年的工作重点是光明寺朝拜大道征地拆迁、光明寺连接线征地拆迁、瓦屋山快速通道征地拆迁工作、杨村村土地双挂钩项目工作以及其他重点政府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柳江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443.58万元。 2019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443.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43.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4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32万元,项目支出399.26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预算总收入1323.60万元,2019年预算总收入1443.58万元,2019年预算总收入较2018年增加了104.98万元,增加了7.9%;2018年预算总支出1323.60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1443.58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较2018年增加了104.98万元,增加了7.9%。2019年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的增加以及项目预算的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0.32万元,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9.46万元(基本工资187.42万元、津贴补贴119.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6.4万元、奖金58.45万元、住房公积金72.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4.86万元(办公费11.5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77.45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4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31万元、福利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万元)。 项目支出399.26万元,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6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柳江镇税务便民服务中心改造59.5万元、党建经费万元、法律顾问经费和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雪亮工程4.8万元、乡镇综治费2.08万元、平安巡逻队经费1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科普经费0.4万元、优待金23.04万元、乡镇敬老院五保46.74万元、柳江镇五里村村级规划经费18万元、柳江镇场镇基础设施维护15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58万元、村道维护费12.53万元、社区干部绩效报酬3.5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误工补贴6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考核经费1.8万元、村办公费32万元、村干部绩效31.5万元、乡镇交管办经费4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55.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07万元(基本工资187.42万元、津贴补贴119.78万元、奖金58.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6万元(办公费29.5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77.4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31万元、福利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万元)。主要包括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6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33.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2.3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39.3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及其安全稳定工作。 (六)教育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方面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科普经费。 (八)城乡社区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 (九)农林水支出324.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修维护,食品药品及生产等安全,城乡卫生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万,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交通运输支出。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柳江镇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A4纸、电脑等办公用品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77万元(其中:办公费11.5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8.36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4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31万元、福利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9万元),同比增加13.87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柳江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计公务接待20批次、140人次,较2018年预算下降85%,主要原因市级以上公务接待在八项规定后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柳江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江镇人民政府2019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度总体目标:2019年4月之前完成税务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做好2019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事件;2019年8月之前完成五里村村级场所规划建设;做好19年柳江辖区内环境整洁;努力达到群众满意。2019年在行政运行中,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预算资金,确保人员工资,机关正常运转。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项目目标绩效管理,设置了目标为保证柳江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洪吴路沿线垃圾不落地。达到按照每月整治情况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及其整治工程费用,严格控制支出,无环境卫生方面的举报,整体干净,基本无肉眼可见垃圾。柳江镇税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重点项目目标绩效管理,设置了目标为在2019年4月以前完成柳江镇税务便民服务中心的装修改造工程,完善大厅的设备设施。需达到效果采购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等,争取4月能正式投入使用,促进柳江辖区内税务征收。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房屋土地均在使用中,无闲置、空闲情况,国有资产金额共计105.3万,柳江政府无办公楼,国有资产为办公设备以及封存的车辆等,通用设备(含电脑、打印机等)57.59万元;家具用具等其他固定资产2.1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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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柳江镇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2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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