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3-02-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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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完成7村2社区阵地规范化建设,洪江村、花溪社区完成新建阵地设计方案,兴胜村完成阵地提档升级方案。二是扎实推进“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形成4张细化任务清单,每月下发任务清单,制定学习计划15张,下沉小网格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学习宣讲,覆盖全镇2万余名党员群众。三是完成赵河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定具体整顿措施10条,开展党员发展培训、严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阵地环境卫生提升、规范标识布局,顺利完成村级自评和县镇评估验收。 2.抓实底线工作,保障社会稳定。一是筑牢防疫战线。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建疫情防控专班24小时集中办公,及时掌握疫情最新情况、会商处置防疫难题,每日印发《柳江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单》,确保“精、准、稳、慎”防控,成功处置“7.15”疫情。二是守住安全底线。全力排查隐患,形成精准发力机制。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680余个,狠抓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进项目、进学校、进村社等,全面提升群众安全知识水平。三是坚守生态红线。巡查“散乱污”企业及废旧回收企业1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6个。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野外焚烧行为14起。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实行常态化清河、巡河,开展清河清淤行动12次,清理河道垃圾和漂浮物33.6吨,清理淤泥2000多吨。完成凤凰村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四是加强社会治理。形成禁毒长效机制,细化涉毒人员管控,实现“零制毒、零种毒”目标,取消禁毒重点关注。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及时接待和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2022年柳江平安稳定,完成了零进京、零到省的目标。两河村被评为市级“七无”平安村(社区)和市级“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 3. 项目为王,中心镇创建显成效。一是项目谋划精准精细。深入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六大提升工程”“五项改革措施”,规划实施重点项目42个,总投资42.36亿元。目前中心镇创建进展顺利,已建成项目15个,完成投资17.5亿元;在建项目17个,计划投资10亿元。二是重点项目推进有力有序。明月川、党校和雅韵花溪等重点项目拆迁倒房28架、征地220.71亩。场镇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成“雅韵花溪”乡村振兴产业环线,完成兴胜村、两河村、凤凰村通组硬化路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取得规划批复,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全市以工代赈集中开工现场会在柳江成功召开。2022年9月14日,市委书记胡元坤到柳江镇调研明月川酒店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三是协调项目尽心尽力。全力做好瓦快、S429线、江南水厂、温泉等项目的群众和社会协调工作。 4.扬帆起航,乡村振兴开新局。一是青衣江流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顺利。整治撂荒地342亩,完成流转土地2625.9亩,腾退经济作物210亩,花溪社区规模化种植水稻870亩、实现亩产1300斤,为加快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成立1个镇级集体经济合作总社、8个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胜村、洪江村、花溪社区3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万湖村被评为省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先进村。三是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3.54万元,完成到户类、农村基础设施类等防返贫帮扶补短项目4个。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对所有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累计纳入监测对象4户10人。完成两河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两河村被评为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花溪社区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5.持续发力,基层治理创新绩。一是在全县率先搭建小网格“微连心”平台,形成“村—镇—县”三级闭环,上报事件1683件,发现办理问题822个,开展专项行动5次,回访群众满意度达99.3%。二是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以“5+N”模式责任管理,按照“4:4:2”考核评议,实行机构平台化。梳理599项行政权力、68项常用群众办理事项,设立为民办事“明白人”专岗和“代办”登记点,为群众提供代办理服务。三是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试点镇各项工作,完成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试点。2022年5月9日,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中伯率队调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两河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万湖村、兴胜村、洪江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 二、部门机构设置 柳江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柳江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柳江镇小网格服务中心。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613.14万元。 2023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613.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13.7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45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6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46万元,项目支出458.68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预算总收入2613.14万元,2022年预算总收入2336.15万元,2023年预算总收入较2022年增加了276.99万元,增长了11.86%;2023年预算总支出2613.14万元,2022年预算总支出2336.15万元,2023年预算总支出较2022年增加了276.99万元,增长了11.86%。2023年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项目增多。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75.92万元(基本工资356.08万元,津贴补贴157.7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15万元,目标奖239.18万元,基础性绩效71.02万元,奖励性绩效30.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9万元,工伤保险1.67万元,失业保险2.12万元,住房公积金118.8万元,办公费2.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9.28万元,村干部报酬374.71万元,网格管理员工资62.1万元,村社干部绩效报酬63.31万元,其他生活补助75.25万元,独子费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8.54万元(办公费96.35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6.08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6万元) 项目支出458.68万元,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2023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财政补助村4万/年,社区1万/年0.11万元,2023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39.44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城乡规划监督3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78万元,村道维护费11.94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洪雅县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8.63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助理经费等)66.36万元,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8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8万元,解决干部周转用房15万元,敬老院考核性绩效3.6万元,科普经费0.6万元,临时救助金(备用金)0.3万元,柳江镇万湖村4组道路安全隐患抢险救灾工程20.76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7.5万元,乡镇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48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2.08万元,雪亮工程10.72万元,玉屏索道项目土地青苗费用58.69万元,镇大调解3.8万元,镇敬老院22.8万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4.2万元,镇商会注册资金3万元,镇综治费3.8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残疾人专委、食品安全信息、古树名木养护、渔政巡查、村社劝导、森林防火、信访、巡河保洁员、各种调查员、动物防疫、网格经费等)0.8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255.89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4.2万元;行政运行723.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8.27万元,津贴补贴130.36万元,目标奖130.7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15万元,办公费48.54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6.08万元,福利费10.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9.28万元,网格管理员工资62.10万元,独子费0.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8万元;事业运行493.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80万元,津贴补贴27.39万元,基础性绩效71.02万元,奖励性绩效30.47万元,目标奖108.48万元,办公费47.81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5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73.93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68.6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18.8万元。 (五)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科学技术培训宣传支出0.6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支出79.45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农林水相关支出907.83万元。 (八)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交通运输相关支出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9.4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综购买服务。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柳江镇人民政府及下属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8.54万元,同比增加7.43万元,上涨2.74%,其中办公及印刷费96.3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6.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6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柳江镇编制人数增加,办公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柳江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柳江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数,较2022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公务接待在八项规定后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柳江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2,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度总体目标:保证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为机关单位提供水、电、特种车辆运行费用、职工福利、印刷费、工会等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柳江辖区企业,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提供保障,为全镇的科教文卫,五保,义务兵优待提供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设置了保障7村2社区环境治理、垃圾清运目标,保障柳江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洪吴路沿线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高全镇的环境卫生质量,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对全镇小网格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规范小网格治理,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房屋土地使用中,无空置闲置情况。办公用房和土地及构筑物约4479.89平方米,净值139.88万元;通用设备中电脑110台,净值19.33万元,打印复印机42台,净值3.47万,空调、制冷设备72台,净值13.48万元;家具用具等其他固定资产42.83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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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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