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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ljz/2024-000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柳江镇  公开日期  2024-03-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1.推项目、创示范、树标杆,建设品牌柳江

1)持之以恒推项目。发挥省级百强中心镇优势,做好中心镇项目编制申报工作,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奋斗姿态,实现“开门红”。统筹实施好圣母山、敬老院、二小、绕场路等30余个重点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实现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1个项目+1名分管领导+N名镇干部”工作专班机制,实行“周讨论、月安排、季通报”制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集中攻坚,推动项目提速增效。

2)全力以赴创示范。瞄定县域副中心发展定位,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以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扛起时代重托、洪雅重托。聚焦五个振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镇。持续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巩固省级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成效

3)守正笃实树标杆。在争一流、做表率上持续加压,树牢“全县争第一,全市树标杆”的进取意识。推行“五进微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打造“天府粮仓·五联五共”两山转化现场教学点位。

2.出特色、求突破、提品质,建设产业柳江

1)天府粮仓出特色。进一步夯实“天府粮仓”建设,探索“粮仓+”发展模式。做实“粮仓+产品”,按照“村村有精品,户户有发展”的思路,以花溪牛肉、兴胜李子为样板,指导各村培育12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形成集群效应和辐射效应。做好“粮仓+旅游”,扮靓“天府粮仓”“古镇外圈”“玉屏索道”三条环线,打造高质量农业旅游基地,形成产品生产、采摘、加工和民宿观光为一体的产业链。

2)集体经济求突破。按照“面上求突破,点上树标杆”的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综合运用“盘活资产、发展实体、市场运作、劳务合作、入股分红”等模式,整体推进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在2023年收益基础上取得大幅度提升。重点培育兴胜村、两河村两个集体经济增长示范点,稳妥推进兴胜村集体经济茶叶加工基地建设,打造全县集体经济示范村。总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整合村级现有资源,联合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稳妥探索发展镇级集体经济。

3)旅游服务提品质。做好玉屏山索道、游步道项目保障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柳江—玉屏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谋划推动花溪小火车项目呈现景区旅游新业态。依托柳江古镇景区、柳江综合文化站、心洲岛书画院等文化载体,做好节假日重大旅游活动的协调和安保工作,提升旅游志愿服务服务品质。

3.强氛围、抓试点、强队伍,建设振兴柳江

1)精心策划强氛围聚焦柳江非遗文化和传统民俗,举办油菜花节、花溪牛肉节等旅游性特色体验活动,展现柳江形象,提升柳江知名度。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持续性开展运动会、乡野集市、端午节、重阳节等群众性特色文化体验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精神大餐,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营造良好乡村振兴氛围。

2)稳中求进抓试点。深化农村改革,总结兴胜村试点经验,稳妥推进柳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加强对全镇森林资源和林区道路的排查统计,积极做好储备林申报项目,推行1234”工作模式,打造全市林长制示范点。实施凤凰村梯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再现凤凰梯田美景,打造具有洪雅特色的山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

3)提素增能强队伍,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培养“柳苗”计划,实行闲时分组提升、战时集中攻坚,在发展第一线、矛盾最前沿、群众聚集处培养和考验干部,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柳苗”军。持续开展镇村干部下沉宣讲工作,每月开展下沉宣讲2次以上,拉近干群关系,提升干部基层工作能力。挖掘乡贤群体,培养和吸引一批种粮大户、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振兴“领头雁”。

4.有变化、呈体系,出精品,建设美丽柳江

1)村庄面貌有变化。持续推进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围绕五大振兴打造花溪社区阵地;围绕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打造洪江村“货车之家”;完成红星村阵地改造,优化功能分区。按照“一个汇报人、一个汇报点位、一份汇报PPT、一份汇报解说”四个一的要求,因地制宜打造各村示范点,让各村有想头、有看头、有说头。

2)人居环境呈体系。高质量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环境面貌净化美化,助推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相得益彰整体推进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党校周边风貌改造,扮靓乡村颜值,厚植振兴底蕴。严格落实每周一次居环境整治主题党日活动,形成群众参与治理的良好村风民风。

3)美丽庭院出精品。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天府粮仓”区域打造人居环境整治核心示范区,开展“五园打造、五边整治”,以精品案例为标尺,推动整体提升。做好“美丽庭院+”融合文章,积极培育“美丽庭院+民俗文化”“美丽庭院+乡村旅游”“美丽庭院+庭院经济”等模式,布局打造美丽庭院精品线、精品带、精品区,不断提高精品覆盖率。

5.守底线、保安全、促和谐,建设平安柳江

1)严于律己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管好钱袋子,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2)守土尽责保安全。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治理大提升的工作思路,统筹做好柳江全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安全演练,全方位提升突发事情应对能力。

3)用心用情促和谐。完善“五化协同”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将柳江镇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打造为全市示范。持续完善网络舆情工作制度,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机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急难愁盼。

二、部门机构设置

柳江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主要包括: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柳江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柳江镇小网格服务中心。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725.23万元。

2024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725.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82.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3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7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25万元,项目支出741.98万元。

3.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预算收入2725.23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2613.14万元,2024年预算总收入较2023增加112.09万元,增长4.29%2024年预算总支出2725.2元,2023年预算总支出2613.14万元,2024年预算总支出较2023增加112.09万元,增长4.29%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项目以及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项目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735.03万元(基本工资347.13万元,津贴补贴144.4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41万元,目标奖239.64万元,基础性绩效79.53万元,奖励性绩效32.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2万元,工伤保险1.63万元,失业保险2.29万元,住房公积金117.41万元,工会经费15.85万元,福利费10.3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7.96万元,村干部报酬318.54万元,网格管理员工资62.1万元,村社干部绩效报酬63.31万元,其他生活补助10.86万元,独子费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8.22万元(办公费57.4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项目支出741.98万元,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2.08万元,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8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解决干部周转用房1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党建经费10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镇综治及大调解费3.81万元,科普经费0.6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0.01万元,敬老院考核性绩效3.6万元,镇敬老院22.8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60万元,临时救助金(备用金)0.3万元,城乡规划监督3万元,柳江镇赵河村10组陈大山安置区处滑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10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50万元,村道维护费11.94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3.5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巡田工作经费等)63.65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雪亮工程10.7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50.07万元,2023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29.69万元,乡镇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67.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费)34.56万元,离职村(社区)干部固定生活补助63.64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176.86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2万元;行政运行523.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9万元,津贴补贴112.79万元,目标奖116.6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41万元,办公费20.64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7.33万元,福利费4.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遗属生活补助7.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8万元;事业运行613.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0.23万元,津贴补贴31.68万元,基础性绩效79.53万元,奖励性绩效32.19万元,目标奖122.99万元,办公费36.76万元,差旅费56万元,工会经费8.52万元,福利费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独子费0.01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32.14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5.4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17.4万元。

(五)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科学技术培训宣传支出0.6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支出103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农林水相关支出1026.42万元。

(八)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交通运输相关支出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公共安全相关支出5.3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综购买服务。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柳江镇人民政府及下属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44万元,同比减少4.1万元,下降1.47%,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02.4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5.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2万元、福利费10.3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柳江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柳江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数,2023年预算上涨42.8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上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柳江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安排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度总体目标:保证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为机关单位提供水、电、特种车辆运行费用、职工福利、印刷费、工会等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柳江辖区企业,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提供保障,为全镇的科教文卫,五保,义务兵优待提供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设置了保障7村2社区环境治理、垃圾清运目标,保障柳江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洪吴路沿线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高全镇的环境卫生质量,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对全镇小网格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规范小网格治理,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房屋土地使用中,无空置闲置情况。办公用房和土地及构筑物6338.89平方米,净值389.13万元;通用设备中电脑139台,净值13.4万元,打印复印机48台,净值2.5万,空调、制冷设备72台,净值9.61万元;家具用具等其他固定资产22.08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江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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