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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02-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ljz/2025-000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柳江镇  公开日期  2025-02-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洪雅县柳江镇党委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和指示在柳江镇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领导镇级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组织体系健全(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镇域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的协调发展,提升居民生活水平4)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5)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6)领导镇级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协调镇级各机构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7联系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关系。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队伍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体系标准化平台运行维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代理代办服务群众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求职、创业、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

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发展;组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配合开展农牧产品检测和日常检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公益性职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等。

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普法教育,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户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我镇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发挥“省级百强中心镇”品牌效益,突出“县域副中心”引擎作用,以“品牌、产业、振兴、和美、平安”五个柳江为抓手,全力推动柳江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品牌柳江再上台阶。树牢“项目为王”发展理念,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落实资金来源,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协调推进绕场路、小火车、花溪场镇治理、景区雨污管网分流等规划项目落地实施、顺利开工;持续提升项目专班能力,细化、量化目标工作,倒排工期,建立工作台账,对照时间节点加快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全力保障洪雅二小、明月川洲际酒店、柳新渠节水灌溉改造等重点项目快速施工、阶段推进;提前做好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动医疗次中心、旅游产品展销中心等实施项目如期投用。树牢“全县树标杆,全市争先进”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好季度工作互评互检,做深做实“‘玉’你同行,文明满‘屏’”景区治理党建品牌,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争创市级党建示范。做好柳江玉屏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相关工作,推进全域旅游和农旅融合发展。扎实推动两河村“五美乡村”精品村、红星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及柳江镇烟雨柳江农文旅融合组团方案实施,以点带面推动“五美乡村”建设全面开花。

(二)产业柳江再创新高。强化“天府粮仓”核心区示范效应,积极发挥“五联五共”模式治理优势,推进青衣江流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创成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玉旅公司、县农投公司合作,扩大粮食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生产,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压紧压实田长制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持续推动全镇粮食稳产增收。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品牌,持续宣传推介“柳江有李”“兴胜牛肉”“洪江苦笋”等特色品牌。分层次推进各村社区储备林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林旅融合,盘活林业经济。着力抓好洪江村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的提升,积极探索竹产业景观打造、竹旅融合。积极推进“三条环线”绿化风貌提升,持续打造美丽庭院,培育“五小”庭院经济,以农旅融合促进群众增收。结合党建品牌建设,做好景区节假日重大旅游活动综合保障、做优旅游志愿服务品质。

(三)振兴柳江再出实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临时救助残疾人服务推进敬老院、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发挥好农村公益性岗位作用,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面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积极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增强职业培训力度,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强化产业、就业和兜底保障等措施,常态化监测评估风险,严守致贫返贫底线。按照“面上求突破,点上树标杆”的发展思路,整体推进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收益方式,打破固有投资分红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增加内生动力,增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力,争创集体经济发展示范。

(四)和美柳江再添活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实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结合河长制、大气污染防治、田长制等工作,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秸秆禁烧、耕地保护。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培育“美丽庭院+民俗文化”“美丽庭院+乡村旅游”“美丽庭院+庭院经济”等模式,布局10公里美丽庭院精品带。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依托两河村“五美乡村”精品村示范建设,激发基层治理新效能。围绕停车难、用电难、夜行难等问题,合理规划布局花溪场镇功能区,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公服配套、商业业态,完成花溪片区场镇综合治理,协调凤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加快推进基层阵地建设,确保花溪社区、赵河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按时建成投用。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传统节日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站、农家书屋作用。

(五)平安柳江再夯底线。持续深化“平安柳江”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开展信访排查和矛盾化解,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黄赌毒整治的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压紧属地责任,压实行业主管,严格执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优化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力量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凝聚高质量发展共识。

二、部门机构设置

柳江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主要包括:洪雅县柳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柳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洪雅县柳江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柳江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柳江镇小网格服务中心。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143.46万元。

2025柳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143.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8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0.07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1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95万元,项目支出1249.51万元。

3.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5年预算收入3143.46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2725.23万元,2025年预算总收入较2024增加418.23万元,增长15.35%2025年预算总支出3143.46元,2024年预算总支出2725.23万元,2025年预算总支出较2024增加418.23万元,增长15.35%2025年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2024年省级体育专项发展资金、柳江镇赵河村10组陈大山安置区处滑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柳江古镇圣母山酒店及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拆迁、永农流出恢复资金等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柳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项目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662.65万元(基本工资317.86万元,津贴补贴145.6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12万元,目标奖224.4万元,基础性绩效68.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7万元,工伤保险1.7万元,失业保险2.04万元,住房公积金112.4万元,工会经费14.74万元,福利费25.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8.56万元,村干部报酬318.54万元,网格管理员工资73.34万元,村社干部绩效报酬63.31万元,其他生活补助11.55万元,独子费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1.3万元(办公费60.9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项目支出1249.51万元,是用于保障柳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7.1万元,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8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党建经费10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镇综治及大调解费3.81万元,科普经费0.6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0.03万元,敬老院考核性绩效3.6万元,镇敬老院34.42万元,临时救助金(备用金)0.3万元,城乡规划监督3万元,柳江镇赵河村10组陈大山安置区处滑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19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50万元,村道维护费11.94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3.5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巡田工作经费等)76.3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雪亮工程10.7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7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级)9.93万元,乡镇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67.5万元,离职村(社区)干部固定生活补助60.59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8万元,柳江古镇圣母山酒店及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征迁283.2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2.4万元,永农流出恢复资金86.05万元,洪雅县柳江镇花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万元,档案管理经费3万元,柳江镇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39.8万元,基层老协活动经费8.22万元,2024年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082.81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2万元;行政运行559.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3.48万元,津贴补贴139.84万元,目标奖117.9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12万元,办公费45.44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55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福利费12.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8.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万元;事业运行490.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4.38万元,津贴补贴5.29万元,基础性绩效68.38万元,目标奖106.41万元,办公费18.54万元,差旅费55万元,工会经费7.38万元,福利费12.9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独子费0.01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44.46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4.1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12.4万元。

(五)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科学技术培训宣传支出0.6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支出780.07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农林水相关支出885.64万元。

(八)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交通运输相关支出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公共安全相关支出5.31万元。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3万元。

(十一)其他支出,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0.0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城乡社区相关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综购买服务14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奖励)80万元,柳江镇干部周转房设施配备采购项目经费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柳江镇人民政府及下属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84万元,2023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办公及印刷费86.98万元、差旅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4.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福利费25.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柳江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柳江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次2024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柳江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安排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2025年度总体目标:保证全镇的工作运行和各项事业的开展,为机关单位提供水、电、特种车辆运行费用、职工福利、印刷费、工会等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柳江辖区企业,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提供保障,为全镇的科教文卫,五保,义务兵优待提供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设置了保障72社区环境治理、垃圾清运目标,保障柳江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洪吴路沿线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高全镇的环境卫生质量,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对全镇小网格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规范小网格治理,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房屋土地使用中,无空置闲置情况。办公用房和土地及构筑物6338.89平方米,净值389.13万元;通用设备中电脑153台,净值19.68万元,打印复印机50台,净值2.98万,空调、制冷设备72台,净值9.61万元;家具用具等其他固定资产22.98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3: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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