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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高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187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2-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洪雅县高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1)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年鉴编纂工作;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等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任免、监督、培训及人事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人员出入编及实名制信息更新等机构编制工作。

2)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统计等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经济发展、发展改革、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规划建设、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加大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等工作。

4)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统计等工作。调查研究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

5)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和教育、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群防群治等工作,整合推进辖区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应用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场所人群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负责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上级规定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7)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8)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负责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河道巡查保洁、保护管理等工作,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9)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负责镇属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并按规定程序购置和处置;负责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统计分析、登记核算、清收偿还;负责各类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销;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管理;负责乡镇会计档案管理和财政信息公开公示,督促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公开;负责依法接受各级监督检查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重点工作

(一)抓项目塑亮点,打造山地文旅古镇

(1)推动华熙项目。加快对接华熙国际投资集团落实用地指标,稳步推进“一总三控”规划编制和楠木坪、袁坪1:500地形测绘,协调推进永丰、镇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启动项目区域人口、实物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做好配套服务保障,推动健康美丽小镇项目尽快入驻。

2规范白酒行业。严格按照《高庙白酒行业整治十条意见》要求,重点做好高庙白酒生产企业源头管理,配合做好厂区出入口高清探头运行检测,严把原料进货关和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掺杂、掺假、外购白酒冒充销售等行为。宣传好国家关于举报打假治劣有功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勾兑冒充高庙白酒行为,逐步提振高庙白酒品牌形象。

3做优传统村落。把握乡村振兴先行村机遇,推动黑山村道地药材雅莲产业提速增效,拓宽传统村落发展视野。配合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黑山村农房、设施建设管控力度,保护川西民居传统建筑风貌,留住乡愁记忆。

(二)抓民生办实事,筑牢社会事业基石

4决战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动态监测机制,精准识别解决脱贫户实际困难,防止返贫现象。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就业扶持和“五改三建”等脱贫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引领和项目带动作用,补齐脱贫短板。持续开展干部帮扶联系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广泛进行扶贫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提振贫困群众脱贫志气,巩固脱贫成效。

5改善基础设施。全力投入大峨眉国际旅游西环线(永丰段)、瓦屋山快速通道和川零路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拓展北向出镇通道。加快推进场镇停车场建设,提供200个以上临时车位,缓解古镇及三山环线停车压力。持续推进农村道路新建工程,新建村社道路5公里,硬化道路10公里。

6助推社会事业。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工作,认真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民生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抓生态美环境,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7加强环综治理。持续开展“垃圾不落地”工作,不断完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1个,延伸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效。

8环境保护。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重点,加强涉水、矿山和小散乱污企业等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督促落实整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健全辖区工矿企业清单,配合企业完善环保手续,确保全年无环保信访案件。加强镇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9加强“十佳”创建。结合市“十佳”乡镇、村(社区)创建工作,选取1个候选村开展创建工作。借鉴“龙鹄模式”经验,加快村级环保软硬件建设,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宣传,提升群众参与率,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四)强化底线意识,做到忠诚为民担当

10强化依法行政。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发挥法律专家参谋作用,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11强化信访稳定。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2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防汛及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安全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高庙镇人民政府股室6个,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分别是洪雅县高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洪雅县高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洪雅县高庙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高庙镇城乡环境治理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139.37万元。

2019年高庙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39.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9.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13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44万元,项目支出360.93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高庙镇人民政府收预算为1048.6万元,2019年高庙镇人民政府收预算为1139.37万元。2018年增加90.77万元,增加8.66%,原因是正常调资及安全隐患整治等项目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高庙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78.44万元,是用于保障高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475.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万元,基本工资126.72万元,津贴补贴90.19万元,绩效工资37.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5万元,住房公积金54.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4.43万元,办公费12.8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54.2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6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生活补助85.9万元。)

项目支出360.93万元,是用于保障高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2.6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法律顾问经费和第三方调解经费3万元,科普经费0.4万元,优待金19.2万元,五保28.73万元,平安巡逻经费1万元,乡镇综治经费1.76万元,高庙古镇日常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资金50万元,雪亮工程5.28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57万元,社区干部绩效报酬5万元,村干部绩效报酬28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误工补贴5.4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考核经费1.62万元,村道维护费3.68万元,乡镇交管办经费4万元,安全隐患整治47.66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高庙镇场镇维护20万元,三支一扶上级补助3.6万元,村办公经费2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基本工资126.72万元,津贴补贴90.18万元,绩效工资37.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万元,办公费16.8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54.2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4.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8.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保险费用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4.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4.5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公共安全相关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135.0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城乡社区相关支出。

(七)农林水266.86万元,用于农业、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47.66万元,用于安全隐患整治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支出。

(十)教育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教育事业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交通运输相关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治理及垃圾清运。

六、机关运行经费

高庙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44万元,同比减少248.67万元,减少54.76%,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乡镇人员和村办公费用减少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高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高庙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7批次132人,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高庙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0,保有量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高庙镇人民政府2019年进行了部门整体目标绩效管理,2019年整体目标绩效是1.保障全镇在职职工41人、遗属3人等正常工作、生活;2、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47个村(居)民小组共计82人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行需求;3、解决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等。预古镇消防安全资金项目资金57进行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用于基础设施维护,改善人居环境,营造宜居宜游旅游干线乡镇的绩效目标,具有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加强政府职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高。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高庙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254.55万元,国有房屋土地无空置闲置情况。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6.43万元,家具用具14.9万元,通用设备21.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专用设备2.92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关于洪雅县高庙镇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2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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