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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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进一步的细致入户梳理、逐项整改问题等措施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做强做大现代农业。立足农业乡镇实际,以藤椒、水果、茶叶、蔬菜为四大支柱产业。 3、持续改善人居环境。长效推行现有人居环境整治措施,逐步形成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4、抓好民生社会事业。抓好交通、防汛、地质灾害及农村沼气等方面安全,确保全镇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5、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建基础工作,细化“七个基本”。 二、部门机构设置 余坪镇人民政府有股室7个,在职人员49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洪雅县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宣传文化中心,洪雅县余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565.88万元。 2020年余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565.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5.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56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98万元,项目支出303.9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额为1565.88万元,2019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额为1609.29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额减少43.41万元,减少2.7%,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余坪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余坪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738.69万元(基本工资197.74万元,津补贴91.55万元,奖金72.16万元,绩效工资7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9.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64万元,住房公积金79.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89万元(生活补助297.81万元,奖励金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万元(办公费8.76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56.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7.12万元,工会经费7.28万元,福利费6.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余坪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10.34万元,基层司法业务9.76万元,人大会议3.4万元,科普活动0.3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3.2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2.13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04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7.6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61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27.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3.4万元,行政运行1064.83万元(基本工资197.74万元,津补贴91.55万元,奖金72.16万元,绩效工资74.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2万元,生活补助297.81万元,奖励金0.08万元,办公费8.76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56.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7.12万元,工会经费7.28万元,福利费6.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1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16.37万元,用于全镇公共安全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司法业务9.76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61万元。 (三)科学技术支出0.3万元,用于全镇科学技术支出。主要包括科普活动0.3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91.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1万元。 (五)医疗卫生47.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7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5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56.0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城乡卫生环境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04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5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107.9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农林水支出。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建设10.3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7.6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85.6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5.65万元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13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32.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全镇垃圾清运,4万用购买电脑、打印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余坪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4万元,同比减少72.38万元,减少24.3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经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余坪镇人民政府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余坪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0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余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全镇在职职工49人、遗嘱6人等正常生活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全镇15个村,1个社区,212名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转需求。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省财政补助村4万/年,社区1万/年56万元进行了项目绩效管理,加强村社公共运行经费支出绩效管理。保障全镇15村1社区的正常运行,进行成本控制,将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使村社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镇固定资产共1043.49万元,其中房屋、土地及构筑物共935.78万元;通用设备共83.99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专用设备共2.67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共21.05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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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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