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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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狠抓党的建设不放松。加强村社区干部培养和后备干部培养,加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及村财乡代管的规划实施。 (2)狠抓现代农业不放松。规范土地流转,逐步建成余坪万亩茶园、万亩水果基地、万亩藤椒基地、万亩蔬菜基地,全力打造品牌效益、提升效益。 (3)狠抓社会保障不放松。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狠抓污染、铁腕治污不放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环境保护,持续打好治污“三大战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有股室6个,在职人员49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洪雅县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宣传文化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609.29万元。 2019年余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09.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09.2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6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07万元,项目支出577.22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收支预算总额为1609.29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为1140.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468.49万元,增加41.07%,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普调、项目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余坪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余坪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527.6万元(基本工资165.86万元,津补贴95.54万元,绩效工资4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2.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39万元,住房公积金6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51万元(生活补助203.44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8万元(办公费12.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5.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余坪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村干部绩效报酬52.5万元,社区干部绩效报酬3.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五保74.23万元,优待金54.22万元,村、社纪检小组务工补贴9.6万元,村、社纪检小组考核经费2.88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5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50万元,村道维护费10.34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会议费3.4万元,科普经费0.4万元,平安巡逻队经费1万元,乡镇综治费4.13万元,乡镇敬老院17.22万元,乡镇交管办5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雪亮工程7.68万元,法律顾问经费和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余坪镇总体规划和控制详细规划编制费用65万元,汛期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77.13万元,古榕树复壮6.4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保险10.7万元,村办公费56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5.8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502.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3.4万元,行政运行457.19万元(基本工资165.86万元,津补贴95.54万元,绩效工资49.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9万元,办公费12.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5.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生活补助3.59万元,奖励金0.07万元),信访事务30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6.63万元,用于全镇公共安全支出。主要包括平安巡逻队经费1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63万元。 (三)教育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全镇教育支出。主要包括培训支出3.18万元。 (四)科学技术支出0.4万元,用于全镇科学技术支出。主要包括科普经费0.4万元。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主要包括文物保护6.4万元。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5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89万元,义务兵优待54.22万元,老年福利17.2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4.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 (七)卫生健康支出2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4.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8万元。 (八)城乡社区支出122.68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城乡卫生环境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68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万元。 (九)农林水支出497.67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农林水支出。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建设10.3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87.33万元。 (十)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交通运输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公路水流运输支出5万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62.2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62.26万元。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13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90.13万元。 (十三)其他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全镇三支一扶工资、保险支出。主要包括其他支出10.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7.78万元,同比减少32.77万元,减少9.9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0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全镇在职职工49人、遗嘱6人等正常生活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全镇15个村,1个社区,212名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转需求。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村办公费56万元进行了项目绩效管理,加强村办公费支出绩效管理。保障全镇15村1社区的正常运行,进行成本控制,将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使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镇固定资产共1035.71万元,其中房屋、土地及构筑物共931.29万元;通用设备共84.22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家具用具及其他共20.2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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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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