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2-04-14 作者: 点击数: |
||||||||||||||||||
|
||||||||||||||||||
目录(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聚力乡村振兴;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做强做大现代农业。立足农业乡镇实际,以藤椒、水果、茶叶、蔬菜为四大支柱产业;持续改善人居环境。长效推行现有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抓好民生社会事业。抓好交通、防汛、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及农村沼气等方面安全,确保全镇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机构设置 余坪镇人民政府有股室7个,在职人员57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洪雅县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宣传文化中心,洪雅县余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652.22万元。
2022年余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52.2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2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6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0万元,项目支出349.52万元。 3.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1)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173.36万元,增加原因:村级建制调整后,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32.90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支出1143.28万元(基本工资243.34万元、津贴补贴99.88万元、奖金8.88万元、绩效工资7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90.13万元、办公费70万元、培训费2.96万元、生活补助359.15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1万元);公用经费159.42万元(办公费27.56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61.56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7.7万元;福利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人大会议3.4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科普活动0.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6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9.4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2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136.68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5.4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3.5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609.8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3.4万元,行政运行340.08万元(基本工资137.96万元、津贴补贴86.6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88万元,独子费0.07万元、遗嘱生活补助4.65万元、培训费2.96万元、办公费12.3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31.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7.7万元、福利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8万元。),事业运行252.32万元(基本工资105.4万元、津贴补贴13.26万元、绩效工资73.18万元、办公费15.24万元、差旅费30.24万元、会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万元。 (二)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科学活动支出0.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06.3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45.32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全镇村道维护及安全隐患整治23.24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用于全镇农林水支出777.1万元。 (六)住房保障,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90.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3.24万元,主要用于村道维护和安全隐患整治。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其中6.7万用于采购打印机、空调、电脑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下属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42万元,同比减少66.75万元,下降29.51%,办公费27.5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61.56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7.7万元;福利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数,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全镇在职职工57人、遗嘱6人等正常生活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全镇6个村,1个社区,174名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转需求。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5万元进行了项目绩效管理。加快全镇垃圾清理速度,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保障辖区内的水质不恶化,进行成本控制,将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使全镇人民人居环境改善,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镇固定资产共903.8万元,其中房屋、土地及构筑物共855.89万元,通用设备共38.8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专用设备共0.16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共8.9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附件【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附件4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