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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ypz/2023-00013  发布机构  洪雅县余坪镇  公开日期  2023-02-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聚力乡村振兴;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主要工作

1.推进安溪河流域稻药特色产业示范片和青衣江稻油、稻蔬特色产业示范片等项目建设,完成新安社区230亩稻药轮作示范点项目打造。

2202312月前,完成白马村党群服务中心、符场村桐梓村粮油片区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凤坪产业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眉山智慧养老院洪雅分院、青工科技、余坪医疗卫生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3202312月前,做好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4202312月前,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黄里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一个。

二、部门机构设置

余坪镇人民政府股室7个,在职人员61 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洪雅县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宣传文化中心,洪雅县余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洪雅县余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122.94万元。

2023余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122.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1872.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0.07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12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04万元,项目支出369.90万元。

3.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1)基本支出与2022年相比增加450.34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2)项目支出与2022年相比增加20.38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余坪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53.04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支出1576.09万元(基本工资277.97万元、津贴补贴108.84万元、奖金199.24万元、绩效工资7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8万元、住房公积金88.51万元、办公费70万元、生活补助475.5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4万元);公用经费176.95万元(办公费46.36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50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2.32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2万元;培训费2万元)。

项目支出369.9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洪雅县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11.3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1万元,法律顾问及第三方调解经费1.5万元,妇联经费2万元,雪亮工程8.32万元,党建经费12万元,安全隐患整治13万元,乡镇敬老院20.22万元,乡镇综治4.13万元,科普经费0.3万元,镇人大活动经费及会议费3.4万元,乡镇大调解4.13万元,村道维护10.24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5万元,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39万元,2022年乡敬老院5.67万元,2022年基层社会治理经费(残疾人专委、食品安全信息、古树名木养护、渔政巡查、村社劝导、森林防火、信访、巡河保洁员、各种调查员、动物防疫、网格经费等)13.95万元,2022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省财政补助村4万/年,社区1万/年)56万元,交管办专职人员和“两站两员”经费8万元,城乡规划监督2万元,基层社会治理经费(含森林防火、一村一警务等)60.85万元,商会登记注册经费3万元,基层武装经费8万元,敬老院绩效考核2万元,临时救济金(备用金)0.95万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3万元,乡镇党员培训费2.82万元,乡镇村社公共服务运行费34万元,2023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30.6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867.73万元,主要包括:大会议3.4万元,行政运行487.44万元(基本工资160.19万元、津贴补贴94.59万元、目标奖104.9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07万元,独子费0.07万元、遗嘱生活补助5.42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费24.16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2.32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2万元。),事业运行360.07万元(基本工资117.78万元、津贴补贴14.26万元、绩效工资79.02万元、目标奖84.21万元、办公费22.2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万元、电费8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万元。

(二)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科学活动支出0.3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43.15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0.07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全镇村道维护及安全隐患整治3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用于全镇农林水支出962.18万元。

(七)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全镇村交通建设保障等支出8万元。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主要用于治理和保护全镇自然资源支出88.5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95万元,同比增加17.53万元,增加11%,其中办公及印刷费46.36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50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2.32万元、福利费8.3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20万元、其他交通费2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25人数,2022年预算下降60%,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节俭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全镇在职职工 61人、遗嘱 6人等正常生活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全镇6个村,1个社区,139名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社区正常的办公运转需求。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5万元进行了项目绩效管理。加快全镇垃圾清理速度,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保障辖区内的水质不恶化,进行成本控制,将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使全镇人民人居环境改善,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镇固定资产共1213.46万元,其中房屋360.07万元、土地724.18万元,通用设备共110.35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专用设备共2.67万元,车辆16.19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3 2023余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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